工程質量驗收的檢驗批劃分原則:
根據規範要求,在工程質量驗收時,檢驗批的劃分一般按如下原則進行:
1.
對材料、構件進場驗收,應以進場批次、生產廠家、規格、規範規定的數量為序劃分;
2.
對現場製作的構件品或半產品的驗收(包括混凝土、砂漿、鋼筋成形),應以生產班組、品種、規範規定的數量為序劃分;
3.
對建築結構、裝飾的驗收,應以樓層、設計中設定的變形縫、施工班組、連續作業的施工段、規範規定的數量(或區域)為序劃分;
4.
多層及高層建築工程中主體分部的分項工程可按樓層或施工段來劃分檢驗批;
5.
單層建築工程的分項工程可按變形縫等劃分檢驗批;
6.
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室劃分檢驗批;
7.
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不同樓層屋面可劃分不同的檢驗批;
8.
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按樓層劃分檢驗批;
9.
對於工程量較少的分項工程可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0.
安裝工程一般按一個設計系統或裝置組別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1.
對管線安裝的驗收,應以幹線系統、隱蔽批次、施工班組、規範規定的數量(或區域)為序劃分;
12.
對裝置、器具的驗收,應以樓層、裝置間、大型裝置單臺、規範規定的數量(或區域)為序劃分;
13.
對電梯、扶梯的驗收,應以獨立執行的臺或段劃分;
14.
室外工程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5.
散水、臺階、明溝等含在地面檢驗批中.
工程質量驗收的檢驗批劃分原則:
根據規範要求,在工程質量驗收時,檢驗批的劃分一般按如下原則進行:
1.
對材料、構件進場驗收,應以進場批次、生產廠家、規格、規範規定的數量為序劃分;
2.
對現場製作的構件品或半產品的驗收(包括混凝土、砂漿、鋼筋成形),應以生產班組、品種、規範規定的數量為序劃分;
3.
對建築結構、裝飾的驗收,應以樓層、設計中設定的變形縫、施工班組、連續作業的施工段、規範規定的數量(或區域)為序劃分;
4.
多層及高層建築工程中主體分部的分項工程可按樓層或施工段來劃分檢驗批;
5.
單層建築工程的分項工程可按變形縫等劃分檢驗批;
6.
地基基礎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劃分為一個檢驗批,有地下室的基礎工程可按不同地下室劃分檢驗批;
7.
屋面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不同樓層屋面可劃分不同的檢驗批;
8.
其他分部工程中的分項工程,一般按樓層劃分檢驗批;
9.
對於工程量較少的分項工程可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0.
安裝工程一般按一個設計系統或裝置組別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1.
對管線安裝的驗收,應以幹線系統、隱蔽批次、施工班組、規範規定的數量(或區域)為序劃分;
12.
對裝置、器具的驗收,應以樓層、裝置間、大型裝置單臺、規範規定的數量(或區域)為序劃分;
13.
對電梯、扶梯的驗收,應以獨立執行的臺或段劃分;
14.
室外工程統一劃分為一個檢驗批;
15.
散水、臺階、明溝等含在地面檢驗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