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怎麼看待這個問題?在醫院很多的時候關於病人的很多問題都需要找醫生。醫生有的時候可能沒有時間,覺得沒有必要處理。有時醫囑有錯誤的時候,護士會要求醫生改正。晚夜班值班醫生休息、管床醫生下班等等的各種時候,護士是可能會開醫囑的。但是理論上護士是不能干涉醫囑這類事物的。那麼在醫生的眼裡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又或者在同行眼裡看的話,護士干涉醫囑的行為是可以接受的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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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青澀醫生雨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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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馬哥101199296
醫生下醫囑到護士執行中間有一個護士查對的過程,這是護士給醫生把關。有時候醫生下達醫囑,護士覺得有異議可以向醫生提出,核對以後再執行。但是如果醫生已經確認這條醫囑正確並且需要應用在病人身上,則護士就必須按照醫生的醫囑執行。同時,護士不能不經過醫生的允許自己給病人開醫囑,這是不符合規定的,出了事護士得擔責任。總之,護士是醫囑的執行者,也是查對者,是醫療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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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合肥法師
基層醫院,實踐中很多科室存在這種情況,基本是由於科室年輕醫生多,老護士多,護士長和主任關係好,科主任想輕鬆但無人可用,對老護士放心而對醫生不放心,要是出了事情,則互相推諉,醫生連帶倒黴。這種情況本質上是護士超越了職權,科主任有責任。
護士的工作是執行醫生開的醫囑,有核對醫囑的義務,本著對患者負責,對醫院負責,如果對醫生下的醫囑有異議,可以和醫生溝通提出疑問,核對後再執行,但護士無處方權,不能私自開醫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