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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應用美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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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約不過夜來半
要是男的通情達理還可以要。但是婚姻存續期間,女方的錢到底是誰的錢?如果是女人自己的錢沒有法律效力,因為那時候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女方父母家裡的人的錢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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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燈下夜話聊家常
夫妻雙方在婚姻存在期間,創造的財產是共同財產,都有支配權,不存在一方向另一方借的問題。一般的家庭都是男主外,女主內。也就是男方在外面掙錢養家,女的掌管錢財,負責一家人的日常開支。
可是這個問題就讓我看不懂了,題目是‘’夫妻雙方在婚姻存在期間,男方向女方借錢,還打了借條,離婚後能否要回錢,借條是否有法律效力。‘’
如果女方有證據證明,男方借的錢,是自己出嫁時父母給的錢,並指明是給女方的,那麼離婚時男方是要還的,主要就是看證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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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漢侃社會
有法律效力的,這個錢女的可以給男的要,男方應該償還。
有人看到我的回答是不是感到很吃驚,夫妻關係續存期間,不是共同財產嗎?憑什麼有個借條男方必須償還女方?
中國《婚姻法》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1、工資、獎金;2、生產、經營的收益;3、智慧財產權的收益;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夫妻一方的財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一方的婚前財產; 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其中還有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夫妻財產約定 。
《婚姻法》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果夫妻之間約定女方財產歸自己所有,丈夫花費妻子的錢財算借款,男方打了“借條”,那麼這個“借條”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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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好協商自願寫的有法律效力,強迫寫的沒法律效力。錢不是太多的話,協商多少就多少吧 ,儘快了結後,好好規劃以後的路才是真賺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