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非高層
單項寬度
1.各類民用建築安全出口、房間疏散門的淨寬度不小於0.9m;
2.疏散走道和樓梯的最小寬度不應小於1.1m;不超過6層的單元式住宅中一邊設欄杆的疏散樓梯最小寬度可為1.0m。
3.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內疏散走道淨寬按0.6m/透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m;邊走道不宜小於0.8m。
4.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觀眾廳疏散門淨寬不應小於1.4m,門應外開,不應設門檻,門口內外1.4m範圍內不設踏步。
5.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室外疏散小巷淨寬不小於3m,並應直接通向寬敞地帶。
6.室外疏散梯和可作為疏散的金屬梯淨寬不小於0.9m,室外消防梯淨寬不小於0.6m。
各類總寬度
7.各類民用建築底層疏散外門、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的各自總寬度應按規範規定的疏散寬度指標計算確定。樓梯按每層人數計算總寬,下層樓梯寬度及首層外門(上部人員亦使用)總寬按其上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地下建築中上層樓梯寬度及首層外門(上部人員亦使用)總寬應按其下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
8.影劇院類和體育館的所有內門、外門、樓梯和走道的各自總寬度應按《建規》表5.3.16-1/2的百人指標計算確定。影劇院類觀眾廳每個疏散門平均透過人數不應超過250人,總人數超過2000人的部分,每個門平均透過人數不超過400人。體育館觀眾廳每個疏散門平均透過人數不超過400-700人。
9.商店等其他類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各類寬度應按《建規》表5.3.17-1/2及其他條文的百人指標和人地指標計算和折算確定。其中特別處:娛樂場所設在(半)地下室,其各類寬度不小於1.0m/透過100人。
Ⅱ、高層的單項寬度和各類總寬度
1.高層公共建築位於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疏散門淨寬不應小於0.9m,位於盡端的不應小於1.4m。
2.高層建築內走道和樓梯淨寬不小於1.0m/透過100人,首層外門總寬應按其上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且內走道和首層外門的淨寬不小於《高規》表6.1.9的各項指標,樓梯淨寬不小於《高規》表6.2.9的各項指標。
3.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淨寬不小於1.0m/透過100人,且不應小於0.9m。
4.單面布房的住宅,其走道出垛處的淨寬不應小於0.9m。
5.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內疏散走道淨寬按0.8m/透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m,邊走道不宜小於0.8m。
6.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外疏散走道和疏散門淨寬按平坡地面0.65m/透過100人,階梯地面0.8m/透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4m。門應外開,不應設門檻,門口內外1.4m範圍內不設踏步。廳內每個疏散出口平均透過人數不應超過250人。
7.人員密集場所設在高層(半)地下室,各類寬度不小於1.0m/透過100人。
8.室外疏散梯最小淨寬不小於0.9m。
9.超高層停機坪每個出口淨寬不宜小於0.9m。
Ⅰ、非高層
單項寬度
1.各類民用建築安全出口、房間疏散門的淨寬度不小於0.9m;
2.疏散走道和樓梯的最小寬度不應小於1.1m;不超過6層的單元式住宅中一邊設欄杆的疏散樓梯最小寬度可為1.0m。
3.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內疏散走道淨寬按0.6m/透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m;邊走道不宜小於0.8m。
4.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及觀眾廳疏散門淨寬不應小於1.4m,門應外開,不應設門檻,門口內外1.4m範圍內不設踏步。
5.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室外疏散小巷淨寬不小於3m,並應直接通向寬敞地帶。
6.室外疏散梯和可作為疏散的金屬梯淨寬不小於0.9m,室外消防梯淨寬不小於0.6m。
各類總寬度
7.各類民用建築底層疏散外門、疏散走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的各自總寬度應按規範規定的疏散寬度指標計算確定。樓梯按每層人數計算總寬,下層樓梯寬度及首層外門(上部人員亦使用)總寬按其上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地下建築中上層樓梯寬度及首層外門(上部人員亦使用)總寬應按其下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
8.影劇院類和體育館的所有內門、外門、樓梯和走道的各自總寬度應按《建規》表5.3.16-1/2的百人指標計算確定。影劇院類觀眾廳每個疏散門平均透過人數不應超過250人,總人數超過2000人的部分,每個門平均透過人數不超過400人。體育館觀眾廳每個疏散門平均透過人數不超過400-700人。
9.商店等其他類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的各類寬度應按《建規》表5.3.17-1/2及其他條文的百人指標和人地指標計算和折算確定。其中特別處:娛樂場所設在(半)地下室,其各類寬度不小於1.0m/透過100人。
Ⅱ、高層的單項寬度和各類總寬度
1.高層公共建築位於兩個安全出口之間的疏散門淨寬不應小於0.9m,位於盡端的不應小於1.4m。
2.高層建築內走道和樓梯淨寬不小於1.0m/透過100人,首層外門總寬應按其上層人數最多一層計算。且內走道和首層外門的淨寬不小於《高規》表6.1.9的各項指標,樓梯淨寬不小於《高規》表6.2.9的各項指標。
3.疏散樓梯間及其前室的門淨寬不小於1.0m/透過100人,且不應小於0.9m。
4.單面布房的住宅,其走道出垛處的淨寬不應小於0.9m。
5.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內疏散走道淨寬按0.8m/透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m,邊走道不宜小於0.8m。
6.人員密集的觀眾廳外疏散走道和疏散門淨寬按平坡地面0.65m/透過100人,階梯地面0.8m/透過100人計算,且不應小於1.4m。門應外開,不應設門檻,門口內外1.4m範圍內不設踏步。廳內每個疏散出口平均透過人數不應超過250人。
7.人員密集場所設在高層(半)地下室,各類寬度不小於1.0m/透過100人。
8.室外疏散梯最小淨寬不小於0.9m。
9.超高層停機坪每個出口淨寬不宜小於0.9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