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職責 > 水務職責
工程管理部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範,健全公司有關工程建設的各項管理制度與規範。
2.負責分工範圍內各政府投資工程和公司自營、新裝表、排水接管、自建等工程建設任務。做好工程前期和施工質量、安全、進度、費用控制和浚工驗收等管理工作。
3.負責政府投資工程所需裝置的採購工作。
4.負責職責範圍內各給排水工程預決算的編制、稽核和上報等工作。
5.做好各工程建設需用資金計劃的編制、上報等工作,按期回籠工程進度款。
6.負責各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識,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7.加強工程科學管理,嚴把工程質量與安全關,努力降低工程造價。
8.負責對公司其他工程實施管理部門進行工程施工管理政策的指導和培訓工作。
9.負責管轄範圍內有關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
10.負責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涉及的相關工作及在本部門的推導與實施工作。
11.負責本部門廉潔自律和安全、消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等綜合管理工作。
12.完善本部門內部科學、合理的管理運作機制;負責本部門員工思想和業務素質的引導、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改進管理措施,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
13.加強與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聯絡和溝通,拾遺補缺,不斷提出和解決問題,推動公司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
14.負責本部門年、月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做好公司下達的部門目標責任歸門考核和本部門員工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辦公室工作職責(民政局)
1.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
2.組織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調研活動。
3.組織民政系統目標管理的實施與考核評比工作;組織擬定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負責督查督辦工作。
4.負責新聞宣傳、政務資訊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
5.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6.負責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推薦評比表彰活動;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民政信訪和局機關行政管理、接待、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事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
7.負責民政事業計劃編制和財務工作;擬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的管理使用;指導、監督各類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民政事業的統計和電算化建設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會計核算和局直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
崗位職責 > 水務職責
工程管理部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工程建設的方針、政策、法規及規範,健全公司有關工程建設的各項管理制度與規範。
2.負責分工範圍內各政府投資工程和公司自營、新裝表、排水接管、自建等工程建設任務。做好工程前期和施工質量、安全、進度、費用控制和浚工驗收等管理工作。
3.負責政府投資工程所需裝置的採購工作。
4.負責職責範圍內各給排水工程預決算的編制、稽核和上報等工作。
5.做好各工程建設需用資金計劃的編制、上報等工作,按期回籠工程進度款。
6.負責各在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高安全意識,杜絕各類事故發生。.
7.加強工程科學管理,嚴把工程質量與安全關,努力降低工程造價。
8.負責對公司其他工程實施管理部門進行工程施工管理政策的指導和培訓工作。
9.負責管轄範圍內有關技術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移交等工作。
10.負責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中涉及的相關工作及在本部門的推導與實施工作。
11.負責本部門廉潔自律和安全、消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等綜合管理工作。
12.完善本部門內部科學、合理的管理運作機制;負責本部門員工思想和業務素質的引導、教育和培訓等工作;改進管理措施,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水平。
13.加強與上下級之間、部門之間的聯絡和溝通,拾遺補缺,不斷提出和解決問題,推動公司整體工作水平的提高。
14.負責本部門年、月度工作計劃的編制和實施工作。做好公司下達的部門目標責任歸門考核和本部門員工目標責任考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臨時工作任務
辦公室工作職責(民政局)
1.協助局領導協調、處理政務工作和機關日常工作。
2.組織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綜合性檔案,組織協調民政政策理論調研活動。
3.組織民政系統目標管理的實施與考核評比工作;組織擬定民政工作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負責督查督辦工作。
4.負責新聞宣傳、政務資訊工作;承辦局重要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
5.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機要保密、檔案管理和辦公自動化工作。
6.負責民政系統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的推薦評比表彰活動;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民政信訪和局機關行政管理、接待、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事務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職稱評聘、勞動工資、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老幹部管理工作。
7.負責民政事業計劃編制和財務工作;擬定民政事業經費管理辦法和民政財務規章制度;負責民政事業經費、行政經費的管理使用;指導、監督各類民政事業費的管理和使用;負責民政事業的統計和電算化建設工作;負責民政系統會計核算和局直單位國有資產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