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吊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安全培訓,並經有關部門考核批准後,髮結合格證件,方 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裝置。
2.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酒後開車。駕駛時,不準吸菸、飲 食和閒談。
3.工作前必須檢查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動器、液壓裝置 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執行。
4.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訊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 發現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 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方可繼續工作。
5.起重機在執行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和上下搭梯。
6.在鬆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壓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支 撐必須安放牢固,作業區內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
7.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 10 釐米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和制動 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工作。
8. 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 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 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 45°,並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準吊拔埋入地面 的物件。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
9.汽車、履帶起重機不得在斜坡上橫向執行,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必 須執行或轉動時,必須將機身先墊平。
10.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區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 作或通行。
11.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半 徑範圍內,—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還應適當放大。 起重機在輸電線下面透過時,應先將起重臂放下。
12.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車所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 75%, 綁紮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的 80%。
13.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捲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 或起重臂後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低位置時,捲揚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 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於 30°,起重機在載荷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起落起重臂。嚴禁在起 重臂起落穩妥前變換操縱桿。
15.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控鋼絲繩和滑輪。
16.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7.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
18.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並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並鎖住夾軌鉗。
汽車吊安全操作規程
1.起重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安全培訓,並經有關部門考核批准後,髮結合格證件,方 準單獨操作。嚴禁無證人員動用起重裝置。
2.必須遵守一切交通管理規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嚴禁酒後開車。駕駛時,不準吸菸、飲 食和閒談。
3.工作前必須檢查各操作裝置是否正常,鋼絲繩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動器、液壓裝置 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和靈敏可靠。嚴禁機件帶病執行。
4.司機與起重工必須密切配合,聽從指揮人員的訊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 發現指揮手勢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 號必須立即停車,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後方可繼續工作。
5.起重機在執行時,嚴禁無關人員進入駕駛室和上下搭梯。
6.在鬆軟地面上工作的起重機,應在使用前將地面墊平、壓實。機身必須固定平穩,支 撐必須安放牢固,作業區內應有足夠的空間和場地。
7.在起吊較重物件時,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 10 釐米左右,檢查起重機的穩定性和制動 器等是否靈活和有效,在確認正常的情況下方可繼續工作。
8. 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起吊時, 禁止同時進行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 起重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 45°,並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起落。不準吊拔埋入地面 的物件。嚴禁在高壓線下進行作業。
9.汽車、履帶起重機不得在斜坡上橫向執行,更不允許朝坡的下方轉動起重臂。如果必 須執行或轉動時,必須將機身先墊平。
10.起重機在工作時,作業區域,起重臂下,吊鉤和被吊垂物下面嚴禁任何人站立,工 作或通行。
11.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帶電線路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在最大回轉半 徑範圍內,—其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見下表。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還應適當放大。 起重機在輸電線下面透過時,應先將起重臂放下。
12.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件重物時,必須有專人統一指揮,兩車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車所允許的起重量總和的 75%, 綁紮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的最大起重量的 80%。
13.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捲揚過限把鋼絲繩拉斷 或起重臂後翻。在起重臂起升到最大仰角和吊鉤在最低位置時,捲揚筒上的鋼絲繩應至少保 留三圈以上。
14.起重臂仰角不得小於 30°,起重機在載荷情況下應儘量避免起落起重臂。嚴禁在起 重臂起落穩妥前變換操縱桿。
15.嚴禁乘坐或利用起重機載人升降,工作中禁止用手觸控鋼絲繩和滑輪。
16.起重機在工作時,不準進行檢修和調整機件。
17.無論在停工或休息時,不得將吊物懸掛在空中。夜間作業要有足夠的照明。
18.工作完畢,吊鉤和起重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零位,並切斷電源。塔吊、平板吊應停在軌道中間位置,並鎖住夾軌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