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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3638741430220

    、第二人稱代詞,主要有“汝”、“女”、“爾”、“若”。

    1、汝:可譯作“你”、“你的(‘你們’、‘你們的’)”。

    例: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兩小兒笑曰:“孰為汝多知乎!”(《兩小兒辯日》)

    2、女:用法同“汝”,可譯作“你”、“你的(‘你們’、‘你們的’)”。

    例:子曰:“由,誨女知之乎?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

    3、爾:可譯作“你”、“你的(‘你們’、‘你們的’)”。

    例:康肅忿然曰:“爾安敢輕吾射。”(《賣油翁》)

    4、若:可譯作“你”、“你的(‘你們’、‘你們的’)”。

    例: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世家》);餘悲之,且曰:“若毒之乎?”(《捕蛇者說》)

    二、尊稱代替第二人稱,主要有“公”、“卿”、“君”、“子”、“足下”。但尊稱不是代詞,而是名詞。

    1、卿:可譯作“你”、“您”。

    例:初,權謂呂蒙曰:“卿今當除掌事,不可不學。”(《孫權勸學》);鬼言:“卿太重,將非鬼也?”(《宋定伯捉鬼》)

    2、君:可譯作“你”、“您”。

    例:扁鵲曰:“君有疾在腠理,不治將恐深。”(《扁鵲見蔡桓公》);其妻獻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損魁父之丘,如太行、王屋何?且焉置土石?”(《愚公移山》)

    3、子:可譯作“你”、“您”。

    例:富者曰:“子何恃而往?”(《為學》);子不聞藏書者乎?(《黃生借書說》);王曰:“齊無人耶?使子為使。”(《晏子故事兩篇》)

    4、公:可譯作“你們”,“公”後加“等”表示複數。

    例: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陳涉世家》)

    5、足下:可譯作“你們”。

  • 2 # lmz44037062

    第二人稱代詞

    第二代詞有“爾”“汝(女)”“乃”“而”“若”“戎”,“汝(女)”“乃”是殷商甲骨文裡就有的,“爾”“而”“若”“戎”是西周以後才出現的,其中“戎”只見於《詩經》,可能與第一人稱代詞“吾”“昂”一樣來自周人的母語。和第一人稱代詞一樣,第二人稱代詞“爾”“汝(女)”“而”“乃”之間也有表義差異。“爾”與“我”配對,是第二人稱代詞的通稱形式。春秋時期諸侯會盟時用“爾”稱代對方,用“我”稱代己方。

    “汝(女)”與“餘(予)”配對,是賤稱形式,含有鄙賤的意義。罵人或很不客氣的時候用它稱代對方。

    “乃”與“朕”配對,是尊稱形式,含有尊敬的意義,提到對方祖先或對方的功勳時多用它來稱代對方,所以“乃”常作領屬性定語。

    “而”表示親密的意義,常來稱代關係親近的人。

    “若”在先秦文獻裡比較少見,《莊子》和漢代的《史記》裡用得較多,可能是“汝(女)”字的一個變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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