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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藍秦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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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京雲律師事務所
您好,首先要確認自己的土地性質是國有的還是集體土地?這個是很關鍵的,因為土地性質不同,適用的法律也不一樣的。如果是國有土地需要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如果是集體土地需要參照《土地管理法》,如果徵收方給的補償滿不足了上述兩個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可以跟徵收方進行協商。國有土地比較明確,不能低於周邊類似商品房的價格。集體土地需要看是徵收的是耕地,還是宅基地了。徵收農用地的話目前現行的新版《土地管理法》,有一個綜合區片地價,還包括地上附著物及青苗費,還要給被徵收的農民上社保。宅基地的話,看他們的補償方式。一般來說三種補償方式,如果是重新批宅基地,那就考慮重新蓋房子的成本價格,如果是給安置房,那就考慮自己 房屋的面積以及空地、院落等。如果是貨幣補償,也可以參周離你最近的城鎮的商品房的價格。補償價格達不到上述條件的,可以不要著急去簽署協議,有這個前提才能爭取合理的徵地拆遷補償的。還有什麼細節問題,可以關注我們私信,或者直接撥打電話聯絡我們。希望對您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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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摩文律師事務所李華
公告拆遷期間談話技巧當拆遷公告頒佈後,拆遷人的工作人員約被拆遷人洽談拆遷協議時,如果被拆遷人的合法要求被拒絕,被拆遷人應依法提出合理主張、耐心與其洽商,說話要和氣,切不可激化矛盾,更不可說沒有多少錢我不搬家這類的話。
訴訟期間無權裁決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第12條第2項的規定,如果被拆遷人提起告拆遷許可證的訴訟,拆遷行政裁決應當中止進行,這樣就不會發生其後的合法的行政強拆或司法強拆了,這種狀況對被拆遷戶來說是非常有利的。
訴訟期間作出裁決的後果如果在訴拆遷許可證一案二審未結案的情況下,拆遷主管部門仍然違法作出裁決,被拆遷人申訴到最高法院,該裁決肯定會被判決違法無效!依該違法無效的裁決而形成的後續司法或行政強拆裁判或決定統統違法無效,受害人有權請求國家賠償。
被拆遷人可在第一個案件一審判決下達的前或後時間內(不可超過二審判決書下達的時間),針對閱卷時瞭解到的被告所提交的證據所存在的問題,又提起第二個行政訴訟。
法院受理了第二個案件後,原告應持第二個案件的受理通知書,主動向第一個案件的法庭提交書面的中止訴訟申請書,請求法庭根據最高法院《關於執行行訴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51條第6項的規定,中止第一案的訴訟,法院如不中止仍作出判決,將該判決申訴到北京最高法必被撤銷!
案件辦理與訴訟費用當然如何辦理以上案件,是否需要請內行人或律師代理,這要視被拆遷戶的各方面綜合情況而定,以上訴訟一人提起是一案,幾十人或上百人由於訴訟請求都是共同的,也只算一案,一個案件法院只收訴訟費50元。但不服拆遷裁決的案件,一戶是一案,不能併案審理。
拆遷是指取得拆遷許可的單位,根據城市建設規劃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檔案,依法拆除建設用地範圍內的房屋和附屬物,將該範圍內的單位和居民重新安置,並對其所受損失予以補償的法律行為。
城市的發展是一個不斷進行再建設的過程,隨著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順利實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生產力得到空前的發展。為了城市的整體規劃,有時也為了國家專項工程建設的需要,有必要對原有建築房屋進行拆除、搬遷,達到整體的整齊劃一或對日益緊張的國有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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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巨集詠華威法律諮詢
具體細分,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的徵收補償也是有所卻別的。下面就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徵收拆遷的補償標準分別談談。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在國有土地上,被拆遷人獲得補償費用主要是從上述幾方面獲得。被拆遷人對自己補償是否合理的標準,便主要從這幾方面來衡量。反饋在實踐中,拆遷方最容易、能最大程度折價補償款的地方就是房屋的價值了。對於企業而言,還有停產停業的損失問題。在這兩方面,拆遷方最容易採取的違法操作為強徵強拆、斷水斷電、偷拆逼遷等,還有一個比較棘手的就是在房屋的評估上做手腳。這些徵收操作都會嚴重損害被拆遷人的合法補償利益,直接導致被拆遷人的補償利益降低和嚴重不合理。因此,被拆遷人一定要提高警惕。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集體土地相較於國有土地而言,情況更為複雜。而且在國有土地上至少還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可以作為依據,但集體土地上還沒有關於集體土地徵收拆遷的統一法律規定,目前能作為依據的主要是《土地管理法》。而在《土地管理法》上,對被拆遷農戶的補償標準規定得更為籠統。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條: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另外,由於《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並不能周延實際發生的徵地拆遷情況,最高法便出臺了相關司法解釋,簡單點說,就是要求被納入城市規劃區的集體土地,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棚戶區、城中村,可參照國有土地上的補償標準進行補償。很顯然,這些籠統的規定,並不能實質的解決徵拆過程中發生的各種問題,這些規定只能作為界線似的規定。也就是說,徵收方在徵收拆遷的操作過程中,最低限度是不能觸犯到上述規定。而對於被拆遷人具體的補償標準規定,存在於地方的徵收拆遷補償方案當中。被拆遷人是可以通過申請資訊公開的方式查到相關規定的。其實,這是給了徵收方很大的“胡亂”操作空間,被拆遷人因此會遭受很大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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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京平律師事務所
在徵收拆遷過程中,徵收方往往給出的補償條件存在不合理、偏低的情況,如果徵收方給出的拆遷補償過低,那麼如何採取合理的策略來爭取自己的補償是每一個面臨徵收拆遷的人都想知道的,以下建議供您參考。
1、堅守合法合理補償底線
法律法規規定要保障被徵地農民徵收前後生活水平不降低,同時省級人民政府也對地方的徵地區片綜合地價作出了規定,無論徵收土地還是房屋,均應按照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來補償,因此,被拆遷人要牢記這一底線不能突破。
2、儲存好產權證書、證據材料
一些地方的徵收方以公務的名義把老百姓手裡的土地證、房產證等產權證收上去,導致老百姓處於被動狀態,只能接受徵收方給的補償數額,因此,被拆遷人一定要保管好自己的產權證原件,不可在拆遷中把產權證交給徵收方。同時對於徵收方下發的檔案材料不要隨便籤字但是應當注意留存證據。
3、諮詢專業律師
律師能為被拆遷人提供專業的指導,從拆遷維權、調查取證、補償談判等多方面為被拆遷人提供幫助,尤其是拆遷補償的談判講究技巧,如果您遇到了拆遷補償問題,建議諮詢該方面的專業律師,協助您爭取合理拆遷補償。
4、避免正面暴力衝突
拆遷過程中,引發徵收方和被拆遷人肢體衝突的情況比較多,被拆遷人要謹記如果與拆遷人員發生正面暴力衝突,不僅身體可能受到損傷,同時很可能被以妨礙公務的名義行政拘留,導致失去人身自由,因此,被拆遷人應避免採取暴力對抗方式,如果遇到強拆,要第一時間報警留存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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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即明徵地拆遷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這個問題。作為被徵收方往往都比較關注補償問題,之前就有網友諮詢類似問題:我要怎樣做才能獲得合理的拆遷補償?怎樣做才能使自己不吃虧?別急,下面愛土拆遷就給大家支幾招:
一、未雨綢繆,有備無患
確定自己的房子或土地在此次徵地拆遷範圍內後,未雨綢繆做好以下幾個準備工作:
1、看下房屋的性質和產權,手續是否齊全;
3、收集整理政府釋出的相關檔案與公告,如徵收公告,徵收補償方案等,確保徵收程式的合法性;
4、學習瞭解徵地拆遷相關法律和房屋評估補償等相關知識,為後期談出合理的補償做準備。
二、拒絕徵收方的“口頭承諾”與“空白協議”
在徵地拆遷的過程中,經常會碰到徵收方開出“口頭承諾”、或者與被徵收方簽署沒有任何蓋章的“空白協議”,這些“口頭承諾”及“空白協議”是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和法律效力的。所以一開始,所有的協議與內容,都要求對方以白紙黑字的形式羅列清楚,並加蓋相關責任機構、單位的印章。
三、靈活掌握談判技巧,爭取利益最大化
很多人都是隻覺著賠償不合理,但是對於怎麼和徵收方談判,卻沒有任何頭緒。那麼,到底怎樣和徵收方談判呢?
1、跟徵收方進行談判,要把注意力集中到具體的補償專案上,比如:自建面積的測量與補償等,不要只關注補償總額,要從源頭找準補償的基礎;
2、看懂評估報告,在交涉中對評估程式、評估結果提出質疑,讓對方給出明確的答覆;
3、談判中要張弛有度,靈活掌握談判中讓步和堅持的火候,通常在非原則性問題上,徵收方還是願意讓步的,從而爭取利益最大化。
四、積極維權,用法律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雖然很多時候,我們的一開始的期望和出發點都是好的,但奈何事與願違,遇到徵收方不按照協議賠償或者直接不履約等情形。這種時候,一定記得采取法律途徑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通過申請政府資訊公開,充分了解政府拆遷政策和拆遷審批檔案,判斷拆遷中存在的違法行為。或者聯絡專業拆遷律師,通過申請行政複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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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秉公辯法之源
徵收補償的方式有兩種:貨幣補償和房屋拆遷調換。
原則上,被徵收人可以自由選擇其中的一種補償方式,但下列兩種情況例外:
(1)徵收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前調換,由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
(2)被徵收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係達不成協議的,徵收人應當對被徵收人實行房屋產權調換。
一般有兩種方式實現產權置換,一種是異地安置,異地安置是指由於開發商專案不涉及住宅或由於該地塊容積率原因,不能進行回遷安置,只能選擇在其他地塊上新建安置房,再通過產權的增減儘量以等價價值做到產權置換;另一種是回遷安置,回遷安置是指開發商拆遷重建專案能夠完成回遷安置,通過產權置換比例完成回遷安置。
一般來說,農村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專案包括三部分:
(一)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補償;
(二)對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
(三)其他補償,包括搬家費,過渡費,拆遷獎勵等費用。
主要的補償來自對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權的補償,對房屋的補償物件主要是房屋的產權人,主要從出資和出力兩個方面進行證明。宅基地使用權是以戶為單位申請的,而且是一戶一宅,所以在拆遷前身為宅基地使用申請人,並且沒有另行申請,就應該獲得著宅基地使用權補償。
如何獲得合理的拆遷補償
(1)對於政府的城市建設規劃,通過參加聽證、信訪等途徑發表意見、反映呼聲。
(2)對於行政機關作出的拆遷許可,可以申請聽證、提起復議或訴訟。
(3)對於行政機關對拆遷補償安置事項作出的裁決,可以申請複議或訴訟。
(4)對於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房屋承租人之間因履行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可以通過民事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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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美麗巴彥淖爾建設路95
對於拆遷徵收,適用的法律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土地管理法》。依據這兩部法律涵蓋了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上房屋的徵收拆遷,在拆遷徵收過程中,最重要的是選擇補償方式,即選擇產權調換,重新選擇宅基地新建安置,安置房安置。還是選擇貨幣補償。單一的貨幣補償,因漫天要價,會被司法強拆,是法律許可的。這時我們就要依法進行行政複議,和訟訴變更選擇權,選擇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阻擋司法強拆的進行,用法律規定的方法維護合法權益。這是兩部法律賦予每個公民的權力。產權調換又有法定原則,以改善居住條件為主,即房產證,土地證(宅基地證)登記的面積越拆越大,越拆越好。這是國家用法律在保護公民的產權。可惜的是公民不學法,用法。盲目無知的應對,丟了傳代的產權,降低了生活水平,而怨天尤人!!可嘆!可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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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楊在明徵地拆遷律師
如果您覺得徵收補償不合理、有失公平,則可以拒絕拆遷,等待政府或者法院的司法強拆,被拆遷後還可以依法維權。那時候,被拆遷人一方面要蒐集整理拆遷的相關資訊,同時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統一徵收集體建設用地的批覆"、"城改辦關於棚戶區改造的批文"等公開資訊,然後向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提起行政複議。其次,被徵收人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二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有權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會對徵收決定是否合法,徵收主體是否合法,徵收補償是否合理,徵收程式是否合法等進行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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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馬麗芬徵地拆遷律師
您好,在徵收拆遷的維權過程中,房屋是被拆遷人的最大籌碼。房屋在,補償都有談判的空間;而房屋一旦被強拆,那麼被拆遷人再想要說提高補償,這時候不管是從取證,還是訴訟或是談判,都是非常困難的。
所以,不管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只要覺得補償不合理或者拆遷程式不合法等,都要儘可能的保住自己的房屋。當然,這裡保住自己房屋的方法不包括“以暴制暴”,也就是被拆遷人千萬別暴力阻擋拆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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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獲得合理徵地拆遷補償?
目前,在徵地拆遷中,中國適用的法律法規有《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如果被拆遷人對拆遷補償不滿意,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權。但是,我們知道,運用法律途徑維權是爭取合理補償的一種方式,如何獲得合理的拆遷補償,需要被拆遷人通過多種方式努力。
第一,及時梳理自家房屋情況。在獲知徵地拆遷訊息後,被拆遷人需要及時整理自家房屋的房產證、宅基地使用證、戶口本等材料,並影印幾份留著備用。
第二,瞭解徵地拆遷補償的流程及補償標準。在知道拆遷訊息後,被拆遷人可以瞭解《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所規定的房屋拆遷流程,以及房屋拆遷的補償標準。比如,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需要符合“四規劃一計劃”要求,需要進行房屋現狀調查,作出徵收決定。補償包括房屋價值補償、搬遷安置補償等,房屋價值由專業的評估公司評估確定。補償方式有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而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補償方式除了貨幣補償和房屋產權調換之外,還有重新劃定宅基地建房的方式。被拆遷人不一定需要了解的特別清楚,但應知道大致補償內容,以便做到心中有數。
第三,不簽訂空白協議、不信口頭承諾。被拆遷人在對拆遷補償內容有所瞭解之後,如果遇到拆遷方讓在空白補償協議上簽字的情況,被拆遷人應明確拒絕。
第四,及時啟動法律程式。如果拆遷方給出的補償明顯不合理,且徵地拆遷程式不合法的,被拆遷人可以通過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等方式,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