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阿里你巴巴

    看你目的,好好過就一起還。

    不想過了再說。這幾十萬債怎麼來的,男的吃喝玩樂必須男方還,女的霍霍的讓男方還也不合適。能過還是好好過,真正過不下去了也好聚好散別甩鍋,幾十萬不是小數目賴不掉的。

  • 2 # 壹人先生

    法律上的沒結婚如果訴諸法院因為有事實婚姻存在,法律層面也存在夫妻共同財產和共同債務,具體看財產的獲得時間和債務的獲得時間。望採納!

  • 3 # 許仁博見聞

    兩人未領證,不管是否擺過酒席,在法律的角度,你們都不是夫妻!

    結婚,是要從法律的角度來講,沒有到民政局打結婚證,就不是合法的!

    你們已經同居一年多了!!!

    如果生小孩,連上戶口都是問題,更不要說後期孩子上學等問題了,都是麻煩事!

    債務問題,以誰的名字產生的債務,就是誰來償還,你們從法律上沒有半毛錢夫妻關係!

    除非你們有經濟方面的協議,那就要看具體了!

  • 4 # 行粥

    這裡需要明確2個問題。

    1、夫妻關係是否成立?(題目中的婚姻關係待定)

    2、賬務是如何產生的?

    一、夫妻關係是否成立?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前,未辦理結婚登記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者。認定為事實婚姻,等同於登記過的婚姻。

    如果在1994年2月1日以後,未辦結婚登記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男女,雙方符合結婚實質條件的,補辦登記後,則產生合法婚姻的效力。未補辦結婚登記的,其則認定為非法同居。

    回到題目,如果男女雙方去補辦結婚登記,那就認定婚姻關係成立。否則,法律上不承認婚姻關係。

    二、債務如何承擔?

    1、婚姻關係不成立的情況下。(雙方未補做婚姻登記)

    那就很簡單的適用《民法》上的對債務的認定。舉個栗子,男方找了第三方借來1萬,然後男方把這錢給女方買禮物。那一般情況下第三方只能找男方要錢,男方跟第三方的債務關係跟女方無關。

    2、婚姻關係成立的情況下。(雙方補了婚姻登記)

    這裡仍然需要明確是否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如果這幾十萬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用於經營生意等正當性支出,那這個就是夫妻共同債務,需要雙方一同承擔,比例一般是各50%。

    如果這幾十萬是男方用於賭博/吸毒等等不正下支出,那這個就是男方的單方債務。跟女方沒有關係。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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