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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認為許敏和姚策的母子關係還在,杜無權自行辦理姚策的後事,許可以追究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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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我是六月驕陽

    認親之後許敏和姚策就沒有法律上的關係了吧,有的只是情感層面的 。許敏現在可以更專注於對真相的調查,以告慰離去的姚策,到底是誰造成了他一生的磨難。

  • 2 # 玉虛碧遊

    告她做什麼?姚策媳婦有這權利的,而且沒必要,重要的是打官司把醫療費,房子儘可能拿回來一點。這個事情可以用來做旁證,證明姚策媳婦夥同老杜想侵吞房子和賠償款,所以姚策死亡都沒通知許媽。。

  • 3 # 翡翠郡廣場對吧與哦裡

    肚心知一定要查清真相啊!看看是哪些畜牲真是豬狗不如,乾的偷換孩子的喪天良的事。不能讓姚策的死成為轉移公眾視線保護壞人的傘。該還給許媽的財產就此賴皮不還了。查清真相嚴懲犯罪分子,還許媽公道,為社會除害。就算過了追訴期也要查,要讓這整個事件卑丨鄙自私冷血的壞人成為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決不能讓做了壞事的人渣逍遙,姚策的死不能成為真相的擋箭牌,不追究壞人就是在做孽l

  • 4 # 乘風破浪的職場寶媽

    其實許敏要回房子和財產或告杜自行辦理姚策後事都是沒有法律根據的,姚策的第一繼承人是她妻子,房產由妻子繼承,至於後事也由妻子處理,至於為什麼他老婆會和他親媽一起,說明許敏也肯定是在要房子問題上傷了他們的心,兒子兒媳孫子說不要就不要,許敏後來做得不妥,郭威就沒遇到這種問題。在法律上你從襁褓中帶大的孩子,你給他成家立業,給他的財產都是合理合法的,姚策不存在騙你錢財。許敏可能是付出太多了,但是不是要跟姚策討說法 而且姚策確實是在這樣的家庭中,被溺愛才這樣的,許敏也要負責人,什麼樣的家庭教育出什麼樣的孩子,抽菸,喝酒,熬夜這些不良習慣加速姚策死亡。當然姚策也得到了好的物質條件,有得必有失。

  • 5 # 秋風紅葉938

    我覺得沒必要在這上面糾結,為了避免兩家的衝突和不愉快,沒必要非要較真,對得起自己,對得起死去的養子,問心無愧就可以了。

  • 6 # 碧水但映月

    沒有權利!辦理後事的是姚策的直糸親人,從法律上來說熊磊有權自行處理!但從情理上來說,不管雙方之間矛盾有多大,杜新枝應該在醫生下病危通知時,通知許敏,見不見是一回事通不通知又是一回事!既便姚策不想見(我估計應該是想見的吧,不然怎麼會選擇回九江),那麼姚策的身後事,是不是也該問一問許敏的意見,來不來是許敏的事,告知則是應該的!

    不管別人怎麼說許敏,不管因房子的事,他們間的矛盾有多大,我仍相信許敏是這個世上為姚策做最多的人,真心為姚策的人!如果真無情,從認親那天起就不會再管姚策,更不可能拿出票據讓他們打官司,要房子也可以早就起訴了何必託到姚策離開!姚策的離開,不管她有沒有陪伴在側,有沒有去送姚策最後一程,我相信她的悲傷是真的!我不會用什麼偉大善良來形容她,我只想說前28年她不曾虧欠姚策,認親後的半年她做的依然比姚策的親生父母做得多做得更好!至於之後的予盾誰對誰錯,誰更無情,誰更算計,關注整個事件來龍去脈的人自會判斷!所以我依然支援她尋找真相,支援她要回房產!

  • 7 # cqme梅

    在中國的民俗中如果人死後,必須道告親友,尤其是近親,如果不告那位親戚,就等於和這家斷絕來往了,在民間這是很嚴重的風俗。而杜新枝和熊磊的做法太絕情絕義了,許媽含辛茹苦養育姚策28年,在病中不讓見,臨死還不讓見,死後第二日就匆匆火化,剝奪了許媽的探視權,完全有權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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