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是一些花費巨大但可以治好或需要長期治療的疾病,不治就會死,治療就可以治好或長期生存,但犯人及其家屬沒有錢,監獄會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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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朱文芳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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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9GE啦啦啦
作為一個不務正業的雜貨鋪老闆,九哥想說:在監獄得重病監獄也負責看,但具體得看你得了什麼病。
應為監獄畢竟不屬於正常社會,犯了刑法的都屬於人民的敵人,所以看病可不是那麼方便的。在以前,一般小病都屬於安慰性治療,比如感冒了開兩片“土黴素”,上火了兩片“土黴素”,頭疼了兩片“土黴素”。
人際關係走到哪裡都是都是一項技能,人際關係好的醫務室給開一些好點的藥,不認識的也沒什麼大病就是“土黴素”。獄中醫務室的醫生不少都是打醬油的,還有出了醫療事故的,總之從業人員整體水品偏低。當犯人真的出現了重大疾病,監獄還是會選擇到外面的醫院進行治療,費用也會由監獄出資。
但是在監獄千萬注意不要得急性病,在監獄醫務室的條件達不到的情況下,如果犯人得了重大急性病的話,那犯人只能自求多福了,整套外出就醫的手續審批完,在拉倒醫院,估計就涼涼了。監獄都是有死亡名額的,在名額之內的死亡人數不會影響到監獄管理層的。這些死亡名額中好像還不包括一種叫做“非正常性的正常死亡”的。
非正常性的正常死亡,是指在特殊環境中達不到治療條件所造成的人員死亡。也就是說,犯人如果得了突發性疾病活著發生意外,這種情況在外界是不會造成死亡的,但是在監獄中因為環境特殊沒有辦法及時治療,所產生的人員死亡。有了這個名詞解釋,其中可以做的文章就很多了。
記得郭德綱在他和張文順合作的《論相聲五十年之現狀》中說:“保健品不一定保健,書店裡賣的未必都是書,到理髮館裡不一定是為了理髮……”,九哥想說:“在監獄看病的,不一定是病人”。
“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句話能千古流傳絕對是真理,即使在監獄,犯人想出去玩一玩怎麼辦?那就是“看病”了,兩到三名獄警拉著犯人一次出去一兩天的事情太多了,不過這價格也是不便宜的,而且走到哪裡都說的過去,到了年底還能申請探親假。當然了這是在以前的監獄中,呵呵……現在的監獄怎麼樣就不太清楚了。總體來說對於在監獄中得了病,還是國家給出錢看,只是看和看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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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普了次法
這事兒普法君來說一下吧,好歹拍過不少監獄題材的新聞。
在監獄裡,犯人得了重病基本都是監獄拿錢來醫治的,基本不用犯人自己掏錢。
人犯了罪被判刑後,雖然失去自由但基本的人權還是有保障的,你生了病該治療監獄肯定要給你治療。
日常在監獄裡的頭疼感冒,只要去監獄醫療室那裡拿藥就行,若是大點的病,監獄醫院能解決就解決,解決不了就去外面的合作醫院手術、治療。
還是那句話,這些費用基本都是由監獄來掏,不過遇到花錢多的病、要死人的病,監獄也會跟親屬溝通,比如給犯人辦理保外就醫,回家去治療吧,萬一人不行了,至少最後一面還能見到家人。
當然,我也遇到過家人堅決不要犯人的事件,一個罪犯帶病進了醫院,結果後來病發把自己搞成植物人,結果家屬徹底不要他了,不來看望也堅決不辦保外就醫,沒辦法,監獄只好認了,找專人24小時伺候著,定時的注射流食、接大小便、擦拭身體。
當時我就說,這哥們要是在家成了植物人,能不能有這個待遇還是問號。
包括我之前拍過精神病監區,監獄每天按時、按量給罪犯發藥,領到藥後,罪犯要當著民警的面吃下去,還得張開嘴巴讓警察檢查一下才行。
至於有人抬槓說得了癌症咋辦,我說這不麻煩,能治療的監獄會給你治,實在不行就會給你辦理保外就醫,家人要是拒絕,那就做點差不多的治療吧,別指望監獄會拿百萬資金給罪犯治療徹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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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打虎拍蠅
監獄不是養老機構,也不是慈善組織,而是讓犯罪分子接受改造的地方。 但是對於年老的罪犯,如果刑期沒有結束,完全有可能就在監獄過完一生。
有的罪犯無兒無女,或者子女不願撫養他們,在監獄有吃有喝,又因年老體弱,不需要幹什麼重活,頭疼發熱有人醫治,而且最重要的是生活在人群中,有人說話聊天,比一個人在家冷冷清清好的多了。
在日本,不就是有很多銀髮罪犯嘛,他們犯罪的目的就是去監獄裡養老,這也算是鑽漏洞。美國小說家歐亨利的《警察與讚美詩》這篇小說裡描寫的也是差不多型別的故事,流浪漢為了過冬,千萬百計想進去。
一般生病,監獄裡就可以治療,對於病情嚴重的,如果符合保外就醫條件的,可以辦理監外執行的手續,由家人帶回家治療。
不過有三類人不可以保外就醫,還在死緩考驗期的罪犯,民憤極大的罪犯,自傷自殘的罪犯。這些人跟家屬不願意為其辦理保外就醫手續的犯人一樣,由監獄進行保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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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素心殘夢
這樣的事在監獄裡特別多,不是每一個犯人都有家人來接見,年輕一點的犯人還好,家人一般不會放棄,但有些犯人因為犯的罪行,在社會上做人不好,家人已經放棄了不在管了,還有一些犯人因為年紀大了,而且刑期特別長家人也不會管,有些犯人得了病家人會得到監獄裡的通知,安排特別的會面,讓犯人告訴家人情況,叫家人出錢來看病,但是沒有人管的三無犯人,就沒有人來管,還有些年紀大的犯人家裡人不會管,監獄就會安排先看病,每一個犯人國家都有補貼,就是看病的錢,但是這隻能是小病,如果病情嚴重,監獄會先墊付,然後會通知家人,要是家人不管那麼犯人的病也得先看,但是一般監獄會在一個特定的範圍以內,家屬管的就會送你去監獄醫院住院,沒有人管的就會開藥維持,要是病情嚴重,比如癌症晚期,就會上報提出保外就醫,這個時間非常快,有家人的家屬來交押金,帶犯人出去到社會上的醫院住院看病,一般保外期限為一年,押金一至兩萬,期限到了如果病情沒有好轉就會先把犯人帶回來收監,回來續保,很快!一般一個月就會辦好,對於那些沒有人管的犯人,監獄會通知其它的親屬,要是親屬不管監獄會通知當時報案的當地派出所,通知家人,要是還沒有人管,監獄就沒有辦法只有給犯人先看病,錢由監獄報銷,現在的監獄都是人性化管理,文明管理,要是遇到沒有管的犯人,監獄會自己出錢先看病,不會不管,更不會置之不理,………本人親身經歷,現在的監獄已經不是幾十年前的監獄了!都是以人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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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實話
因為網上老是有一些新聞說什麼國外哪個地方有世界上最豪華的監獄,配套什麼什麼高階設施,然後跟住賓館一樣的待遇。另外,有些影視作品上也會有一些場景,比如說有些罪犯在監獄得了病,然後監獄就趕緊送去醫院,不惜一切代價救人。所以,就給一些人造成了錯覺。但是,你必須明白,電影上救的人都是主角,那是因為導演不讓死。而國外的那些傳言,基本上比拍電影還要不可信。所以,這些事根本就沒有任何參考價值。
熟悉法律的人都會知道,對於70歲以上的老人涉嫌違法犯罪的,只要不是惡性的刑事犯罪,基本上法律都會從輕處理的。一方面來說是對老年人的尊重,但是,另一方面來說就是因為老年人歲數大了,身體容易生病,所以也不會說處罰太嚴。而基於這個大前提,我想就很容易明白監獄是不可能也是沒有條件羈押重病患者的。
現實情況下,如果一個人在監獄得了重病,比如說那種連個人生活都無法自理了,那麼監獄就會讓犯人提前假釋出獄治病,畢竟,法律的目的就是不讓犯罪分子再作惡,而現在一個人連生活都無法自理了,也就不具備了危害社會的條件,所以,就算是提前出獄,也沒什麼問題。
當然,如果是那種重病,但是對個人生活影響不大,那麼對於監獄來說,如果其家屬不願意花錢給他治病,監獄方面最多也就是給予最保守的治療,保證一時半會兒不出事,感覺犯人快要不行了,然後送到醫院,通知家屬領走。基本上是不會讓犯人死在監獄的。
所以,那種在監獄養老看病的想法就不要想了,只有遵紀守法,注意保持身體健康才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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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Jason36887
看來要申請個認證了。
目前監獄對重症病犯三條腿走路,第一,各單位都有自己的監獄醫院,設施比較一般,輕微病症在監獄醫院處理;第二,省局中心醫院,對監獄醫院無法處理的進行處理;第三,如果省局中心醫院都無法處理或者急診,就要轉送地方條件好的三甲醫院。
對於問題中提到的,重症卻有可以治好的,如果家人不願意接收,那監獄就是要負責到底了,三班倒的民警監管,地方醫院也不用管錢的問題,公費支出,曾經一個闌尾炎的,微創六千多,上午九點多進手術室,我午飯都沒吃呆在手術室盯著他,出手術室才吃飯,晚上九點多穩定了帶藥回監獄醫院住院,一個月後歸隊;尿毒症的,在中心醫院沒有血透室之前(這句話暴露所在地),每兩天起碼四個人(司機一人,三位民警監管)帶一個罪犯去做透析,我沒記錯的話起碼持續了六七個月,苦了那個分監區的兄弟;其他分監區的,鼻咽癌,臺灣罪犯,無法擔保無法監外執行,每天化療一樣帶到地方醫院,持續數月,穩定了轉送省局中心醫院;樓下監區的一個腦溢血,兄弟們在地方總院沒日沒夜三班倒整整監管一個月,還要端屎端尿……
想起這個,最近省局為了解民警工作心態發了張問卷,其他題目不記得的,其中一題:你認為你理想的監獄民警應該是扮演什麼角色?大家出奇一致,選刑罰執行者;然而下一題:你認為實際中監獄民警扮演的是什麼角色?大家答案也出奇一致:保姆……
監獄應該扮演的是國家暴力機關,國家的刑罰執行單位,卻在現在這種狀態下成了保育院,成了養老院。民警也成了保姆,罪犯心理問題,民警要解決,罪犯之間有矛盾,民警要解決,罪犯的吃喝拉撒,民警也要解決,甚至民警自己的父母親在住院,也因為值班執勤無法照顧……
在這,也為全國的監獄民警喊聲冤,我們是被遺忘的角落,每年過年央視的主持人都沒有慰問我們,但是我們也為國家的安全穩定默默地付出自己的貢獻,我們也希望被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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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情感公寓
首先你要弄清楚搞明白監獄是幹什麼的,監獄是懲罰罪犯的地方,不是讓你有病養老,沒錢更能養老的地方。明白這個性質之後再來說說監獄會如何對待得了重大疾病的犯人,而犯人家屬沒錢或者不願治療的犯人。
咱們就拿一個犯人得了癌症之後監獄會怎麼辦,監獄會讓這個犯人住進監獄裡的醫院,吃一些基礎的維持病情的藥物,不至於讓病情惡化就行,但對病情環節也沒什麼作用,同時監獄會通知犯人家屬為犯人辦理保外就醫,監外執行,以便讓犯人在外邊的醫院有更好的醫療條件。
但如果這時候犯人家屬沒錢或者沒家或者不願意治療,任憑犯人在監獄裡待著,那這個犯人就要遭罪了,每天不但要承受癌症的疼痛折磨,還要忍受監獄犯人對你的吆五喝六,他們可不會因為你是癌症病人就對你照顧有加,甚至你要是惹怒他們,他們照樣踢你踹你,不給你好臉色,更不會給你所謂人的尊嚴。
反正監獄不可能在外邊的醫院給這個犯人做化療,給你吃進口藥品,等你就剩下一口氣就要死的時候,監獄會通知你家人或者送到當地醫院,反正不會讓你死在監獄裡。也就是說如果沒有家人接受,那這個犯人到死估計只能在疼痛的煎熬中閉上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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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左手懸壺右手執杖
這是一個很讓人哭笑不得的現象。
監獄是什麼情況我沒有發言權,我說一個我在看守所親歷的事情。
2012年,秦某,48歲,因搶劫殺人收押。1998年,和同夥共三個人搶劫一個計程車司機,司機反抗被殺並分屍,秦某潛逃,兩名同夥當年落網,據說被執行了死刑。秦某潛逃17年,改名換姓後娶妻生子。
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秦某在偏僻的外省被公安包圍時想逃跑,從二樓跳下來,腿部有骨折,還傷到了頭部,有顱內出血,在醫院住了一個月,花了十多萬,全部是公費醫療。治好後送到看守所。
事情還沒完。
2012年底,秦某又因連續高燒所外就醫,診斷為化膿性腦膜腦炎。從區醫院轉到市醫院,從青黴素到萬古黴素,抗生素用了一個遍,抽出來的腦脊液都是膿。就這樣在醫院住了一個月,全所民警輪班倒,每天四個,過年我們在醫院過的。
一直到他死緩的判決書下來,都還沒出院。領導多方協調,終於把他送到監獄,後續是死是活我就不得而知了。但我知道的是這次住院又花費了十多萬,全部公費。
注,圖文無關,侵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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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混蛋018
我吃官司的時候,我們隔壁中隊有一個三無犯,生病送青春醫院,一個月花了中隊幾十萬,回來就安排保外,因為是三無犯家裡沒人接收,後來聯絡村裡,村裡也不要,最後直接報減刑放掉了(他當時的分數最多減一年,結果批一年半)
如果犯人的刑期和犯罪事實不影響與家人的接觸,可以通知家屬探望,與監獄方溝通在醫院方面同意的情況下,配合治療,但所用藥品和治療方式必須經監獄和醫療單位權威機構的同意才能進行治療。這關乎到“責任”問題的劃分和認定。以免發生死亡和出現醫療事故後追究責任的大問題。如果,犯人在生病期間死亡了。
不願意拿錢在這種情況下,看守所或者監獄仍然會拿錢給他治療。因為在目前的形勢下,如果看守所或者監獄死了人,後續的處理是非常難的,社會的輿論,家屬來鬧事。這兩年好多了,前幾年監獄或者看守所死一個人,如果事情放到網上,上級領導不管三七二十一就會要求來平息輿論,這個花費就大了。不知這些領導腦子是怎麼想的?為什麼這麼害怕事情上網?最終的花費也可能比看病還要多。然後檢察機關也會介入,把你不折騰的五葷六素不算折騰,而且治療費用全部由國家或者監獄看守所等來承擔。所以看守所和監獄一般情況下都會對患重病的犯人治療,實際上,就醫療這塊來說,患重病的犯人比一般的民眾或者下崗工人甚至公務員待遇要好的多了,不用掏自己錢。 一般情況下得病以後比如說得了大病,就會聯絡犯人或者在押人員的親屬來籌款進行治療。但是如果犯人或在押人員的親屬他不願意治療,不願意拿錢在這種情況下,看守所或者監獄仍然會拿錢給他治療。因為在目前的形勢下,如果看守所或者監獄死了人,後續的處理是非常難的,社會的輿論,家屬來鬧事。 為什麼這麼害怕事情上網?最終的花費也可能比看病還要多。然後檢察機關也會介入,把你不折騰的五葷六素不算折騰,而且治療費用全部由國家或者監獄看守所等來承擔。所以看守所和監獄一般情況下都會對患重病的犯人治療,實際上,就醫療這塊來說,患重病的犯人比一般的民眾或者下崗工人甚至公務員待遇要好的多了,不用掏自己錢。不信嗎?但事情如此。 一般的常見病在監獄醫院都能治,有免費的藥品,也可以自費買藥。如果是需要外面醫院檢查的,可以請外面的專家,也可以去社會醫院體檢,不過手續很繁瑣,五名幹警全程押解,還要有視訊裝置時時連線指揮中心,費用一般自理。如果有重大疾病的會及時搶救,基本上是監獄墊付了,因為一般家庭出不起這個錢。當然如果病情惡化到一定程度會辦理保外就醫,不是往外推責任,畢竟時日不多,讓他們家人團聚幾天也是一種人文關懷!最後請那些亂噴監獄管理的人閉嘴。如果你掌握什麼證據,你去監察委反應去,如果沒有,造謠犯法,後果自負!請正確理解監獄警察,誰都是為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