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參加驗收的各單位介紹情況。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概況和自檢情況,設計單位介紹消防工程設計情況,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施工和除錯情況,監理單位介紹工程監理情況,檢測單位介紹檢測情況。
(2)分組現場檢查驗收。驗收人員應邊檢查,邊測試,並如實填寫消防驗收記錄表。
(3)彙總驗收情況。各小組分別對驗收情況作彙報,根據總隊制定的《廣東省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試行)》,按子項、單項、綜合的程式進行評定、評定結論在驗收記錄表中如實記載,並將初步意見向建設、施工、設計等參加驗收單位提出,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要及時向建築單位提出整改意見。
4、參加驗收的建設、施工及設計單位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時,消防機構驗收參加人員應給予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給予解釋。
5、消防工程驗收或複查合格後,各單位參加驗收人員和消防機構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申報表上簽名。
6、工程驗收承辦人應及時填寫驗收意見書,行文呈批表,並整理驗收檔案送領導審批。
7、建設單位到視窗,出具回執取回驗收意見書;
8、驗收和複查不合格時,建設單位應組織各有關單位按《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向公案消防機構申請複驗,複驗程式與申請驗收程式相同。
9、建築工程驗收不合格的,申報資料將不予退還。申請複驗時,申報資料與正常申報驗收資料相同。
注:建築工程消防監督驗收時限
公安消防機構在接到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請時,應當查驗消防驗收申報資料。資料齊全後,應當在10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驗收,並在消防驗收後7日之內簽發《建築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驗收意見書》。
複查驗收與正常驗收辦理時限相同。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的主要內容及重點
主要內容:
1、總平面佈局和平面佈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築防火防煙分割槽和建築構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
7、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8、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誌;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築內部裝修;
11、建築滅火器配置;
1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安全的其他內容;
13、查驗消防產品有效檔案和供貨證明。
驗收重點
1、檢查竣工圖紙、資料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的內容及與消防機構稽核意見是否與工程一致;
2、檢查《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中提出的消防問題,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檢查各類消防設施、裝置的施工安裝質量及效能。
4、抽查測試消防設施功能及聯動情況。
(1)參加驗收的各單位介紹情況。建設單位介紹工程概況和自檢情況,設計單位介紹消防工程設計情況,施工單位介紹工程施工和除錯情況,監理單位介紹工程監理情況,檢測單位介紹檢測情況。
(2)分組現場檢查驗收。驗收人員應邊檢查,邊測試,並如實填寫消防驗收記錄表。
(3)彙總驗收情況。各小組分別對驗收情況作彙報,根據總隊制定的《廣東省建築工程消防驗收評定規則(試行)》,按子項、單項、綜合的程式進行評定、評定結論在驗收記錄表中如實記載,並將初步意見向建設、施工、設計等參加驗收單位提出,對不符合規範要求的要及時向建築單位提出整改意見。
4、參加驗收的建設、施工及設計單位發表意見或提出問題時,消防機構驗收參加人員應給予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給予解釋。
5、消防工程驗收或複查合格後,各單位參加驗收人員和消防機構參加驗收人員在驗收申報表上簽名。
6、工程驗收承辦人應及時填寫驗收意見書,行文呈批表,並整理驗收檔案送領導審批。
7、建設單位到視窗,出具回執取回驗收意見書;
8、驗收和複查不合格時,建設單位應組織各有關單位按《建築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整改完畢後重新向公案消防機構申請複驗,複驗程式與申請驗收程式相同。
9、建築工程驗收不合格的,申報資料將不予退還。申請複驗時,申報資料與正常申報驗收資料相同。
注:建築工程消防監督驗收時限
公安消防機構在接到建設單位消防驗收申請時,應當查驗消防驗收申報資料。資料齊全後,應當在10日之內按照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進行消防驗收,並在消防驗收後7日之內簽發《建築工程消防(合格或不合格)驗收意見書》。
複查驗收與正常驗收辦理時限相同。
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的主要內容及重點
主要內容:
1、總平面佈局和平面佈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間距、消防車道、消防水源等;
2、建築的火災危險性類別和耐火等級;
3、建築防火防煙分割槽和建築構造;
4、安全疏散和消防電梯;
5、消防給水和自動滅火系統;
6、防煙、排煙和通風、空調系統;
7、消防電源及其配電;
8、火災應急照明、應急廣播和疏散指示標誌;
9、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消防控制室;
10、建築內部裝修;
11、建築滅火器配置;
12、國家工程建設標準中有關消防安全的其他內容;
13、查驗消防產品有效檔案和供貨證明。
驗收重點
1、檢查竣工圖紙、資料和《建築工程消防驗收申報表》的內容及與消防機構稽核意見是否與工程一致;
2、檢查《建築工程消防設計稽核意見書》中提出的消防問題,在工程中是否予以整改。
3、檢查各類消防設施、裝置的施工安裝質量及效能。
4、抽查測試消防設施功能及聯動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