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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1957037736825

    1、內容:說明文一般介紹事物的形狀、構造、類別、關係、功能,解釋事物的原理、含義、特點、演變等。說明文實用性很強,它包括廣告、說明書、提要、提示、規則、章程、解說詞等。

    2、說明文是一種文章的形式。說明文的中心鮮明突出,文章具有科學性,條理性,語言確切生動。說明文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來解說事物、闡事理而給人知識的文章體裁。它透過揭示概念來說明事物特徵、本質及其規律性。

    3、說明文是一種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文章體裁 。它透過對實體事物科學的解說,對客觀事物做出說明或對抽象事理的闡釋,使人們對事物的形態、構造、性質、種類、成因、功能、關係或對事理的概念、特點、來源、演變、異同等能有科學的認識,從而獲得有關的知識。說明文有的是以時間為序,有的是以空間為序;有的由現象寫到本質,有的由主寫到次;有的按工藝流程順序來說明,有的按事物的性質、功用、原理等順來說明。

    4、特點:以說明為主是說明文與其他文體從表達方式上區別的標誌。在各種文章樣式中,說明文體是一種客觀的說明事物,闡明事理的一種文體。在人們的社會生活中,說明文越來越顯示出它的重要作用和實用價值。現實生活充分表明,說明文不是一種無足輕重的文章形式,而是運用範圍極為廣泛的常用文體,它與人們的生產、工作和生活的關係相當密切,而且由於社會生活的需要,說明文寫作正在大量湧現,並更多地融入到我們生活。(內容具有高度科學性;結構具有清晰的條理性;語言具有嚴密準確性)。說明文的特點是“說”,而且具有一定的知識性。這種知識,或者來自有關科學研究資料,或者是親身實踐、調查、考察的所得,都具有嚴格的科學性。為了要把事物說明白,就必須把握事物的特徵,進而揭示出事物的本質屬性,即不僅要說明“是什麼”,還要說明“為什麼”。應用性說明文一般只要求說明事物的特徵,闡述性說明文則必須揭示出問題的本源和實質。說明文是客觀地說明事物的一種文體,目的在於給人以知識:或說明事物的狀態、性質、功能,或闡明事理。《中國石拱橋》屬於後者,它以趙州橋和盧溝橋為例說明中國石拱橋“不但形式優美,而且結構堅固”的特徵。《大自然的語言》屬於前者,文章科學地說明了物候學知識。說明事物特點和闡明事理是說明文的兩種型別。為了把事物特徵說清楚,或者把事理闡述明白,必須有相適應的說明方法。常見的說明方法有舉例子、分類別、作比較、列數字、下定義、作詮釋、打比方、摹狀貌、引用、畫圖表(作圖表)等。寫說明文要根據說明物件和寫作目的,選用最佳方法。採用什麼說明方法,一方面服從內容的需要,另一方面作者有選擇的自由。是採用某一種說明方法,還是採用多種說明方法,是採用這種說明方法,還是那種說明方法,可以靈活,不是一成不變的。說明文雖是以說明為主要表達方式的一類文種,但若沒有其他表達方式(如敘述、議論、描寫等)的恰當配合,則無法圓滿地完成向讀者介紹事物、解釋事理的任務;而從學習寫作說明文的角度講,如果能確切瞭解表達方式的綜合運用在說明文中的重要作用,注意準確使用敘述、議論等方式來輔助說明,說明文就能寫得有聲有色,文采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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