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23號令規定:
第三章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
第一節 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三”)。
第二十三條 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全國統一,根據不同準駕車型規定相應的考試專案。
第二十四條 科目一考試內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訊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機動車登記等規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五條 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
(一)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透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透過限寬門、透過連續障礙、起伏路行駛、窄路掉頭,以及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溼滑路、緊急情況
第二十六條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透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於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並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應當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
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其他汽車準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增加考試內容。
第二十七條 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置知識等。
第三十條 各科目考試的合格標準為:
(一)科目一考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
(二)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其他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80分的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滿分分別為100分,成績分別達到90分的為合格。
根據123號令規定:
第三章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
第一節 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
第二十二條 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分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一”)、場地駕駛技能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二”)、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科目(以下簡稱“科目三”)。
第二十三條 考試內容和合格標準全國統一,根據不同準駕車型規定相應的考試專案。
第二十四條 科目一考試內容包括:道路通行、交通訊號、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機動車登記等規定以及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
第二十五條 科目二考試內容包括:
(一)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考試樁考、坡道定點停車和起步、側方停車、透過單邊橋、曲線行駛、直角轉彎、透過限寬門、透過連續障礙、起伏路行駛、窄路掉頭,以及模擬高速公路、連續急彎山區路、隧道、雨(霧)天、溼滑路、緊急情況
第二十六條 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內容包括: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上車準備、起步、直線行駛、加減擋位操作、變更車道、靠邊停車、直行透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透過人行橫道線、透過學校區域、透過公共汽車站、會車、超車、掉頭、夜間行駛;其他準駕車型的考試內容,由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確定。
大型客車、中型客車考試里程不少於2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牽引車、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考試里程不少於10公里,其中白天考試里程不少於5公里,夜間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低速載貨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考試里程不少於3公里,並抽取不少於20%進行夜間考試;不進行夜間考試的,應當進行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考試。
對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實際增加山區、隧道、陡坡等複雜道路駕駛考試內容。對其他汽車準駕車型,省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實際增加考試內容。
第二十七條 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內容包括:安全文明駕駛操作要求、惡劣氣象和複雜道路條件下的安全駕駛知識、爆胎等緊急情況下的臨危處置方法以及發生交通事故後的處置知識等。
第三十條 各科目考試的合格標準為:
(一)科目一考試滿分為100分,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
(二)科目二考試滿分為100分,考試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90分的為合格,其他準駕車型的成績達到80分的為合格;
(三)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和安全文明駕駛常識考試滿分分別為100分,成績分別達到90分的為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