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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的董宣當洛陽令的時候,湖陽公主的奴才白天殺了人,就藏在公主家裡,官吏不敢去抓。公主出行,讓這個奴才駕車。董宣就在路邊等著他,於是抓住她的馬韁繩停住車,用刀畫地為牢,大聲述說公主的過錯,喝令奴才下車,按照法律殺了他。公主就回宮告訴了皇上。皇上讓董宣給公主磕頭謝罪,董宣不聽,讓人硬按他的頭,董宣兩手撐著地,最終不肯低頭。於是,皇上稱他為硬脖子縣令,就叫他回去了。
是強項令董宣吧? [題解] 董宣是東漢光武帝劉秀建武年間的京都洛陽令。《資治通鑑》卷四十三,漢紀三十五,光武帝建武十九年,即公元43年,記載了董宣的一則故事。 故事梗概。光武帝姐湖陽公主家府中的一個男僕,仗勢殺人後藏進主人家府。洛陽令董宣設計,把這個殺人犯抓住,並當著湖陽公主的面,把殺人犯斬決。湖陽公主到光武帝前告狀,光武帝大怒,召來董宣,準備下令處死董宣。董宣毫不畏懼,反問劉秀要天下?還是要包庇殺人犯?光武帝無言以對,只得放了董宣。然而湖陽公主不依,光武帝下不了臺,只得命董宣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不料董宣更不依,兩手撐住地面,左右侍臣強按他的頭,他硬是不肯叩頭,不給面子。光武帝沒奈何,只得訓斥董宣:“強項令出!”強項,即頸項強直不曲,這實際上宣佈董宣無罪,而又給以讚美之詞。果然事後發給他不少賞賜。董宣把賞賜都分給下屬。從此洛陽境內皇親貴族豪強不敢橫行不法。 光武帝名劉秀,字文權,東漢開國君主。 [原文] 陳留董宣為洛陽令。湖陽公主蒼頭白日殺人,因匿主家,吏不能得。及主出行,以奴驂乘。宣於夏門亭侯之,駐車叩馬,以刀畫地,大言數主之失,叱奴下車,因格殺之。主即還宮訴帝。帝大怒,召宣,欲捶殺之。宣叩頭曰“願乞一言而死。“帝曰:“欲何言?”宣曰:“陛下聖德中興,而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乎?臣不須捶,請得自殺。”即以頭擊楹,流血披面。帝令小黃門持之,使宣叩頭謝主。宣不從,強使頓之,宣兩手據地,終不肯俯。主曰:“父叔為白衣時,藏亡匿死,吏不敢門。今為天子,威不能行一令乎!”帝笑曰:“天子不與白衣同。”因敕:“強項令出!”賜錢三十萬。宣悉以班諸吏。由是能搏擊豪強,京師莫不震粟。 [釋文] 陳留人董宣當洛陽令。湖陽公主的男僕殺人藏入主子家府,官吏抓不著。有一天湖陽公主外出,奴僕駕車。董宣帶領一班人等侯在洛陽城北面西頭門,攔住車,用武器逼住,宣佈殺人犯罪狀,當場把殺人犯抓住殺掉。湖陽公主立即回宮向光武帝哭訴。帝大怒,召董宣,要用木槌打死董宣。董宣叩頭說:“請允許我說一句話再死。”帝說:“你說什麼?”董宣說:“陛下聖德,中興漢室,如果縱奴殺人,將何以治天下?我不須槌死,我自已死。”說完以頭撞柱,血流滿面。帝令小太監上前抓住董宣,要他向湖陽公主叩頭認錯,董宣不從,強制之,董宣兩手撐住地面,就是不肯叩頭。湖陽公主對帝說:“你過去是布衣,藏匿逃亡者,官吏不敢入門,乃今貴為天下,威權不能行之於一個地方官員身上嗎?”帝笑著說:“天子不能與布衣相提並論。”於是下令:“強項令出去!”賞錢三十萬。董宣把賞錢分賜下屬。由此,董宣能搏擊豪門貴族。京師內,無人不為之震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