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成功的花福
-
2 # 分享次郎
要看你申請離婚的具體理由和事實陳述情況,由受理法院決定是庭前調解還是開庭處理,若夫妻雙方兩年內無共同居住情況可直接上訴開庭處理,至於對方對方躲著不見面,這個不影響法院的開庭和宣判!
-
3 # 安欣2418
這一世,人如孤鴻,誰不是誰的過客呢?
吵架歸吵架,吵架的時候離婚都放在嘴上,恨不得怎麼讓對方更痛怎麼說,但是到真正的離就不一樣了,互相傷害,到傷害孩子,真的要去那一刻,真的是會不敢,會猶豫,是不是不要那麼衝動就好了?誰家過日子還沒有吵架了?這一離這輩子真的就看不到盡頭了,也許社會變了,人們的想法變open了,但是家庭始終沒有變,結婚那可刻許下的諾言是真心的,只是在最後實踐的過程中發現很難,累了,捲了,想放棄,但並不一定是真的,有時候是有假象的,就連自己都分不清是真是假,到真正做決定那刻開始猶豫,因為不敢啊,人生沒有後悔藥,每走一步就定格了,對於人生這場遊戲來說,沒誰是完全懂得規則的,有些是被迫守規矩,有些事不敢不守規矩,有些人確實真的不懂規矩,規矩又在隨時變化,那些本來就不懂規矩的人,又因為變化就更不會玩了,自然就出局了,出局那刻才想為啥自己就不能跟別人一樣呢?他做啥我做啥,好歹不會出局,雖然不會多麼優秀,但也不至於被淘汰啊,一旦淘汰是要比原來費幾倍功夫再重新加入回來,這是幸運的,有些被淘汰了就再也沒機會回來了。且行且珍惜!
周律師答疑:一方起訴離婚,另一方下落不明或故意躲起來不出現,給一方起訴離婚增加了很多障礙。針對一方下落不明的情況,有些法院會以對方當事人地址不明確,不符合《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立案條件為由不受理;有些法院則讓當事人先行宣告另一方失蹤或死亡,特別法律程式走完後,再行受理立案。周律師建議當事人先不要走特別程式,因為特別程式中宣告失蹤一般要求此人下落不明必須滿兩年,而且要走公告送達,時間會很長。目前最好的辦法是到對方戶口所在地或是對方可能的居住地(需要有一年以上的居住證明)的法院直接起訴離婚。待成功立案後,在法院無法通知到對方的情況下,懇請法官採取公告的方式來送達傳票,爭取透過缺席審判的方式來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