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溫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開始實施,將“行人透過路口或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行為納入“重點整治的不文明行為”,違者將被警告或罰款10元。從1月14日開出全國首張此類罰單至今,溫州交警已對“低頭族”開出兩百餘張罰單,警告七百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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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晉中一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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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浪子流浪本是福
低頭族過馬路,你得對自己負責,還有如果出現交通事故,該怎麼評定。
站在司機的角度上,我覺得應該列出處罰機制。
題主描述了這一問題的起因:今年元旦起,《溫州文明行為促進條例》開始實施,將“行人透過路口或橫穿道路時低頭看手機、嬉戲等,影響車輛行人通行”的行為納入“重點整治的不文明行為”,違者將被警告或罰款10元。從1月14日開出全國首張此類罰單至今,溫州交警已對“低頭族”開出兩百餘張罰單,警告七百餘起。
看到這一新聞,筆者的體會是:
由於手機的智慧化,原來只佔用耳朵,現在則佔用了眼睛,“低頭族”應運而生。
“紅燈停,綠燈行,見到黃燈等一等”,這是生活在城市裡的人們日常生活最基本的常識,因為這涉及到個人生命安全問題。如今,這句話恐怕還要加上一條“放下手機專心過馬路”了。因為,與低頭看手機有關的事故,真的是比比皆是。
有人會拿出種種理由來反駁這一觀點,比如小題大做,看手機是我的自由等等。這裡不去一一反駁,只想說,過馬路時放下手機一分鐘可能不會對你有影響,可是過馬路時因為看手機發生交通事故,影響的可是你一輩子。這是規矩的養成、意識的養成,更是對自身負責的養成。
溫州交警的這一舉措,體現了當地交警部門預防交通事故、構建良好交通秩序的良苦用心,而且對於行人來說,這總比從與車輛的碰撞上得來的警告好得多——一旦事故發生,還有沒有機會吸取教訓,還真不好說。希望這樣的舉措不要僅出現在溫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