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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ming7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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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153101699191
物業管理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頂層設計管理,物業只領工資,不能管財務,做好服務業主服務小區工作。其他由街道和居委會來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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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九智使用者164809192984
物業公司必須經政府相關部門稽核方能獲得批准運營,政府機關部門必須有擔責的責任,物業企業必須有足夠的資金儲備做低押否則不得獲批進入市場運作!
由住建單位推薦,居委會組織各樓長及小組長選責任心強有正義感的居民代表參與,則優錄用實力強的物業入住,並試用6個月,期滿再決取否!決不能推拖讓所謂的業委會參與,,。不是物業不好是一小幫刁民無理取鬧,搞的你們小區雞犬不寧,不能安居樂業,現在是有價服務的年代,不花錢哪有服務呀?這種情況政府決不會買單,鬧也無濟於世遭罪的是廣大忠厚的業主!但也不會讓壞人消遙法外。還是沒鬧到火候,到時候會有報應的,但這段時間你們就得用心體會和長知識吧!
我是業主實踐證明物業是應該有的!業委會不應該存在!業委會是挑鬥是非的罪魁禍首!買房買的就是鄰里和協風氣正丶環境整潔和物業服務好的小區,我們哈爾濱天鵝灣小區物業就很好!收費適中服務到位!符近幾個小區都成立了業委會,攪的小區不得安寧,形成了惡性迴圈!慘不忍睹!成立業委會的教訓就在眼前!應當吸取,應主動制止成立業委會!
v我們小區98%業主主動交納物業費且良性迴圈!我們小區也有一小撮人,目標明確想達到個人私慾,企圖成立業委會,透過實名制投票表決後最終讓廣大的業主給否決了!這樣一來少了諸多麻煩和省了業委會人員的開支費用。實踐證明正義是能戰勝了邪惡的。
關於有無物業服務問題我認為; 堅決不同意取消物業,應加強物業,用法律手段管理物業!,肯定的說居民無法也無能力自治,凡提倡自治的都是極短期行為,都是瞬間的眼前利益l!後果是小區將垃圾成山,養雞鴨狗氾濫,種地圈地無止境,鄰里間矛盾加劇!所謂業委會將乘機組織不明真相百姓鬧政府,使百姓與政府對立加劇仇官丶恨官!
物業管理應步入正軌,用法律制約,決不能受業委會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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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鶴城老張
一看這標題就有點氣憤!為什麼一上來就問該怎麼對付物業呢?你和物業是有多大的仇恨呀?!你買房就應該選擇沒有物業的小區,或者自個兒去深山老林修個房子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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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Cream陳
法律條文:《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有規定,城市住宅小區要有物業公司,這是國家規定的。只要你還住在中國就要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你可以選擇買二手房,找一家沒有物業的小區買房子。何必買新房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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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管理是社會高速發展的必然產物,那麼以前為什麼沒有物業呢?想過沒有以前即是有錢人進門裝鉄門窗上安裝鉄柵欄的嗎?當今小老百姓都安裝了、以前都是一兩層樓的房子有過高樓大廈嗎?有過什麼探頭保安設施嗎?居民區內還要配電房(開閉所)、水泵房的裝置嗎?你坐過電梯嗎?有垃圾箱扔在裡面就有人幫你拉走嗎?如果你環境有綠化誰來幫你澆水保養?你住過屋面漏水牆面滲水誰來幫你維修?……現在一個小區就是個小社會,不是以前大社會、都由國家包下來、那是計劃經濟時代,現在必須有一機構來保證居民的生活的基本要求,這就是物業管理、不能因為有些物業管理管理不善或資質很差而否定它的存在的必要性!如果你住在正規的小區、將物業趕走讓無權又無責業主委員會管管試試看,最後是什麼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