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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執君之手觀日落月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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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天官賜福123
出現這種情況,出院後第一步是認定工傷。由用人單位或者個人向人社局工傷科申請工傷認定。第二步是評殘,(勞動功能障礙能力鑑定),因為腦出血的恢復因人而異,有的人可以恢復如初,有的人則留下後遺症,甚至死亡。
單純說在工作崗位突發性腦出血,相關責任要有用人單位負責。(當然具體依據由當地人社局工傷科進行認定,認定工傷就是用人單位責任)如果用人單位給您繳納了工傷險,那麼認定工傷後,由人社局工傷基金支付醫療費用。如果沒有繳納工傷保險,則應由企業負擔相關費用。
如果未給認定工傷,那麼就是肯定有其他因素。現在有兩種說法,因為不知道具體情況所以分別說一下。第一,只要是工作中突發的疾病,用人單位應該全額支付醫療費用。第二,本著人道主義的原則,除去職工醫療保險或是農合保險報銷以外的其餘部分,企業應該盡最大努力協助解決。
不管哪種說法,如果企業沒有支付相關醫療費用,您可以去當地人社局勞動仲裁申請仲裁,仲裁會依法裁定數額,然後由法院進行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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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之乎者也179109938
在工作中突發疾病,如果不是在48小時內死亡的,都不能認定為工傷。只能用醫保治療哦!責任自負。單位沒有責任,誰會知道你有病呢?
如果突發重疾不是直接送醫,如發病時不在意送回家(宿舍)後再送醫,即使是48小時內死亡也不能定性為工傷死亡。
這個”48小時”定律一直有爭議,但也一直沒更改,就只能以此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