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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陳京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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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三和君來了
首先,不管你工作多久,半年也好,十年也好,只要你透過該酒店的試用期,公司不管是無故辭退你,還是你範了錯誤辭退的,都應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具體的賠償金額是你工作的年限剩以2再加1,得到的數值再剩以你的底薪。像你工作了7年,那麼就是要賠你15個月的底薪。
至於你說工作了七年,公司無故辭退你,就問怎麼辦?如果公司在辭退你的時候已經把賠償的金額算給你了,那公司不違反任何勞動法的,你上哪裡都沒有用,畢竟公司是老闆的,他想辭退你就辭退你,你也不能把公司當成自己的家,想一輩子呆在這裡不現實,不是說有感情了捨不得。
如果是無故辭退你還沒有任何經濟補償的,透過協商無果,可以直接去勞動部門仲裁。這樣仲裁很快的,只要你有和這家企業簽訂的勞動合同就100%能贏並得到應有的補償。如果沒有簽訂勞動合同,那就要你提供每個月在該企業的上下班打卡記錄,這種非法用工的企業懲罰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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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淨水器直飲機運營部
首先我告訴你第一你有沒有和旅店籤合同,如果沒有籤,那旅店違反勞動法,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去投訴,然後會拿到相應的賠償。第二,你有沒有做錯事,比如違反旅店的條例,他們可以開除你,所以應該不會賠償你。第三,如果你簽了合同又沒有犯錯誤,如果旅店因為別的理由給你開除,你可以到勞動仲裁部門去投訴,勞動仲裁部門可以給你推薦打官司,你有必勝的把握,因為我有個朋友和你差不多吧,打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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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草堂說
樓主,你好,看到你的問答,不知道你現在的情況怎麼樣了,但是希望你仍然順利順心。
對於這個問題,我覺得你可以這樣考慮。
1,你在這裡工作7年了,不管是和其他的同事還是老闆,相信相處的關係應該挺好的吧。這個時候,老闆要辭退,肯定是有原因的。可能不是你本身的原因,是一些其他客觀原因。
這一點,建議樓主可以和老闆好好談談,7年的共事,有什麼原因還不能坦誠呢?
2,就像樓主你說的,這只是一個旅店,我不知道是一個什麼性質的旅店?如果是像漢庭這樣的連鎖品牌酒店,還是有發展空間。
如果只是一個私人的小旅店,我覺得沒有什麼發展。況且樓主已經在這裡工作7年,這7年裡,樓主除了薪水獎金外,不知是否還有其他職場上的收穫?
3,如果樓主還年輕的話,憑藉這7年的旅店工作經歷,也可以去一個品牌酒店的門店工作,這樣既不會浪費你之前的工作經驗,也是同行業,而且會更有發展。
4,我看到這裡很多的回答,都在提賠償這個話題。其實,如果只是一個私人的小旅店,也不是公司,樓主看在7年的東家的情分上,可以好聚好散,或許是老闆遇到了什麼困難。
要知道,招一個新人培養,哪有用熟的人順手呢?但是,這也是基於樓主您工作比較踏實,勤奮,沒有不好的習慣來說的哈~
祝工作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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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店工作已七年了,無故辭退應該同旅店協商,補嘗你的經濟損失。如果協商無果的話。一,去找當地的街道辦事處的司法部門進行調解處理。二,去找當地政府部門的勞動仲裁機構反影情況,並處理。我一個同事,曾在東莞的某保安公司工作。,也是無故辭退了,他就去找當地的鎮政府勞動仲裁機構,透過司法機關的協商調解處理,圓滿解決勞資糾紛,得到經濟補嘗。所以,應該這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