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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職場向陽花

    這種事真是最頭疼的問題了,哪個公司攤上了,估計hr和他的主管領導都不會好受。其實35歲倒不是重點,而是他能力不能勝任本崗位,卻還感覺良好賴著不走這一做法。如果你給他調崗,他不接受,拒不接受去新崗位報道。你能把他怎麼辦?反正不能開除,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成本太高了,就他那個樣,為了這樣的員工,都不值這個價格。可是這樣的人不弄走,就會影響整個團隊的效益效率。真可以說一塊臭肉拐了一鍋湯。所以,考驗hr勞動關係水平的時候到了。根據我自己豐富的勞動仲裁處理經驗,遇到這種情況,官方的做法就是,先看看他是不是在試用期,如果試用期就太好半了,直接弄個考核,證明他試用期不合格就可以了,試用期不合格的意思就是說他笨,不是勝任這個職務的那塊料。如果不是試用期,那就複雜多了。那你就得好好計劃這件事情了。你得先組織開會,通報公司管理調整,所有人考核上崗,一次考核不合格,有一次補考機會,二次不合格,就調崗。然後讓大家簽字畫押。這樣有一個問題,最容易拔絲蘿蔔帶出泥了,可能還會把你不想調的人,也拐進去了。如果這樣他還不同意調崗,你就可以大大方方把員工守則搬出來了,員工經過培訓依然不能勝任的,拒不接受調崗的,可以提前一個月通知,解除勞動合同。這樣的解除,合理合法,就是在接觸時,你得給人家解除勞動合同補償金,國家規定補多少,你別吝嗇,就給多少,只要能把這尊大佛給請走,你也就是給公司賺到了。以上這些都官方的正規做法,如果你又耗不起時間,又不想給錢的話,只能用一些非常手段了。不過這些手段我不能教你,只能靠你自己領悟去。理論上每個人都有自知之明,在自己適合的崗位上發揮作用。但是才不勝任的情況比比皆是,所以,適合的就是最好的。

  • 2 # 不死的火鳳凰

    談話,培訓,調崗,變相降職,這些都是企業的手段。站老闆角度,希望一分補償不給,讓其走人。但個人覺得不妥,還不如直接解聘,補償費用,以免影響團隊氛圍;站員工角度,如果還沒有意識到自己不勝任崗位工作,大多是主管領導責任。一個員工,總有其擅長的東西,安排員工到他能勝任的崗位,發揮其特長,最高限度發揮起作用,避免當誤企業和個人發展。

  • 3 # 金哥滬漂日記

    誰都不是天生的,那要看你這個老大怎麼帶他。都是活在這個世界的可憐蟲,何必要做著高人一等的姿勢看人。為什麼不給別人機會呢?有那麼多工作需要非常特別的技能嗎?你如果善於把工作內容切分,把大問題化成小問題,把小問題解決了再拼裝成大問題,難道你的下屬搞不定小問題嗎?指責下屬不行的時候,需要反思自己的管理能力和領導能力是否需要提高,做管理是一門學問。好的管理者就像將軍,將軍應該追求帶的兵多多益善,這樣你才能晉級元帥,都給你將帥,那別人服你嗎?領導要學會給下屬設定工作目標,分配工作內容,並教給下屬工作方式和方法,幫助下屬成長。當領導不是放羊,那樣你痛苦,你的下屬也痛苦。

  • 4 # 清風147973140

    首先確定這名員工在本崗工作年限多久,如果是新工人在實習期那可以通知走人。但在此崗位工作很久了,那是什麼原因現在不適應此崗位的?現在調崗有沒有降薪,按照《勞動合同法》第35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未經協調,未經員工同意,單位單方面調崗降薪是違法的。

    如果合同沒有約定崗位,在不降薪的情況下,發現該員工在此崗位不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要對員工進行培訓,仍然不能勝任所從事的工作,最好協調解除合同。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糞堆也有發熱的時候,你怎麼理解這句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