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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丁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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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夜子辰105472872
可以,首先,去派出所補辦一個身份證。
然後拿著身份證去民政局把結婚的檔案資訊影印出來。
最後,帶著這些證據,去法院起訴就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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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情感故事小屋
首先,你要去一趟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找到戶籍科宣告一下身份證的掛失,然後在補辦一張身份證,或者身份證明!
然後,去一趟民政局找到主管婚姻檔案的有關人員,說明來意,要求對方出據一個證明,證明你已經結婚的事實!
第三點,既然你要離婚,就要有離婚的理由,你要提前做好準備,最好把自己為什麼要離婚的各種理由寫出來,作為日後向法院起訴時的根據!不要打無準備之扙!
第四點,根據你的描述,你的丈夫不同意離婚的,要不然他不會把一切證件全部拿走,所以說,離婚只是你單方面意願,最好協商解決比較好,只要雙方同意,兩個人到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相關手續很快就能辦好!
第五點尤其重要!從你起訴離婚的那天開始,你就不能跟你丈夫一起同居的,如果你能夠做到這一點,時間長髮2年以上,不管對方是否同意,都會被法院視為婚姻破裂,而判決離婚!
最後我想說的是,婚姻不是兒戲,能不分手就不要分手,畢竟夫妻一場也是緣分,沒有大的恩怨能過還是要過的,誰又能保證你日後再嫁會比現任的共好呢?
可以。所需要的結婚證到民政局調取結婚登記檔案,用以證明結婚的事實;身份證和戶口本到公安機關重新辦理即可;其他用以證明感情完全破裂證據,自己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