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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楊楊爸親子驛站

    小孩子之間互相玩耍打鬧,還有什麼應該注意的嗎。即使他們之間有家長看似不合情理或越軌的執行或行為,那也只是小孩子之間,一種相互探的行為而矣,並沒有大人腦海中,想象的魔鬼。

    但3-6歲的孩子必須立規矩。其實我想說,3歲開始立規矩,已經晚了。

    012歲左右開始立規矩

    孩子一般在2歲左右開始有自我意識,逐漸成長為獨立意識。這個時期,孩子的性格已經初步形成,只是很多生活習慣,還需要進一步學習養成。

    但這個時期跟孩子講大道理是沒有用的,只有用實際行為或懲罰來告訴孩子,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

    比如什麼東西可不買,什麼東西可以不吃,咬人打人不對等等。

    02立哪些規矩

    吃飯的規矩:正餐時間,好好吃飯,不許打鬧亂跑,吃飯時不許看電視等等。

    學會忍耐和表達的規矩:孩子提的要求,不是所有的都可以得到滿足,即使合理的,也不會馬上得到滿足。讓孩子知道,他想要的,需要用十足的理由說服父母,才有可能得到。

    防止自私的規矩:孩子從小都是有什麼要求,家長都儘量滿足,如果無底線無條件的滿足,會養成孩子過於自私,凡事不考慮別人的性格。

    剋制任性的規矩:也就是脾氣不能亂髮,有些時候,發脾氣也不能解決問題。所以教會孩子控制情緒,十分重要。

    學會分享:讓孩子知道,他一人的需求,不是大家的需求,相反,他要考慮到大家的需求,懂得分享的快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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