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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逍遙子1255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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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忘不掉的是過去一
據題主的描述,對方和你分開一年多了,在雲南有一個帶著兒子的女人。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他在各種平臺欠下了貸款,他和家人一起把號碼換了。現在每天,有人打電話辱罵你,問你要錢。你報警,警察不受理,起訴四個月了,法院一直聯絡不上他。現在事情就這麼擱置,沒有辦法開庭。
對題主所說的情況,國家以前就出臺了法規。如果找不到被告人,家屬也聯絡不上的,可將法院要求被告應訴的開庭通知書送達到,被告戶藉所在的派出所,居住的社群或者是工作單位。你也可以由法院出具證明,在媒體上做尋人公告。也可以由法院直接在媒體上做有關你對被告的離婚訴訟的公告。
在六個月的有效期內,被告仍不主動聯絡法院,仍不應訴。法院可以認定為,被告已經接到並瞭解了,法院所做的公告。法院可以缺席判決你們離婚。
在你的描述裡,涉及到他有重婚的嫌疑。你最好能掌握他重婚的有力證據,如果能證明,那個兒子就是他,和那個女人非婚所生。這將對你的離婚訴訟,起到非常大的幫助的。
他在你不知情的情況下,還欠下了多筆的債務,這是個比較麻煩的事情。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夫妻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任何一方所欠的債務都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債務。在本案中,對他所欠下的債務,你有償還的責任和義務。雖然你並不知情。
筆者覺得,你最好能找出,他所欠的債務與你無關,也沒有花在你們的家庭生活上的有力證據。如果能證明,這些錢都花在了那個女人和兒子身上,對你就有利了。個人建議你,最好去當地的律師事務所找專業人士,好好諮詢一下。他們會對你給出權威的解釋,會盡心、專業地幫助你的。免得耽誤了你的正事。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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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鄴都情
從敘述看,題主是個女性,“外出雲南的他”應是你的結婚證上的老公。看來他混了女人且帶了兒子,兒子是誰的?可能是他和小三混的。
你在法院起訴離婚是應該的。已起訴4個月,法庭都有方法,只是你跑的少,問的少,未沉下心來打官司。傳書通知多發幾份,如老公戶籍所在地鄉村,公婆家,懷疑他雲南住地等,他的姊妹哥弟親戚處,你的事你當然要跑,不能推之。這也是你結婚時把關不嚴造成。
通知書傳幾次不上場,達3月或半年,應登報啟示,按失蹤處理。你見過或聽到他在雲南,要留下視照證據,盡力辛苦通知。按失蹤顯然不符合要求。因為你知道他沒死。他平臺借貸,是他簽名畫押,難找你事。
你思想上要重視,努力通知。另法庭最有辦法,也有權威,也不違法。有的民間不離婚都有生孩過了。唉,啥事都有。但我不能提倡你這樣做。估計你倆沒生小孩。
前多年發生一件事,是北方一個供銷財購,拋棄老婆和四五個子女,混年輕女小三往南方跑了。20年後,財購變傻憨老頭,被小三女扔雲南城市大街上收廢品處。北方家人得知不想去接,子女紛紛罵無義之父。這事曾報到過。
對方和我分開一年多了,在雲南有一個帶著兒子的女人,他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各種平臺欠了很多貸款,他和他家人一起把號碼換了,現在每天都有好多人打電話辱罵我,問我要錢,我報警了警察不受理,起訴4個月了,法院一直聯絡不上被告,現在事情就這樣擱置了,沒辦法開庭,我不知道該怎麼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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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訴你一個案子,有兩口子。老婆出去打工後無影無蹤了。幾年後老公想離婚,就去法院起訴離婚。但是老婆不見了咋樣離婚哦,法官就給他出了一個主意,讓他去幾個著名的報紙等尋人啟事。三個月後木有訊息,就按照此人死亡。然後法官宣佈此人死亡,你該咋玩就咋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