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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湘邵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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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Destroyer2011
記得頭一段時間回答過類似問題。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禁止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結婚登記需要簽署《申請結婚登記宣告書》宣告未違反上述規定。違反者婚姻無法律效力。
近親結婚不僅是倫理的問題,還影響到下一代。即便有真愛仍需謹慎之。
最後一個封建王朝就是一個例子,由於沒有漢人千百年來的儒家思想及限制,自順治至溥儀,皇帝結婚都在血親圈內,生育率及健康一代不如一代。最後3代皇帝根本沒有後代,全是過繼的。
日本及歐洲各國王室普遍存在的亂倫和近親結婚導致了幾乎所有歐洲皇室家族難以為繼,後代凋零,常過繼子侄(羅馬帝國皇帝就是個例子)。
南韓受宗主國儒家倫理的影響“同姓不婚”的習俗甚至保持到90年代初,90年代初修訂民法後才把“同姓同本不婚”的標註降到直系血緣8代以內的男女雙方無法結婚的標準(棒子華人口少,近親結婚所不限制的話機率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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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luo555888
近親結婚是不提倡的也是法律不允許的,在農村以前沒錢的或長的不好的也有換親的。我們這就有一家是兩姨親結婚的,生了有五個孩子,三男三女有一兒一女正常沒毛病,還有三個不會說話。不過還好智力都沒問題,所以近親為了下一代著想最好不要結婚。
我們那裡有一例。他(她)們是親姨表(表哥和表妹)。
第一,反應比正常人遲鈍。舉止言談看起來速度要慢。
第二,腳趾腳板比正常人要長,走起路來腳伸不直一搖一晃的走得很慢。
第三,萬能是身體有點問題,顯得性格很內向,不合群,很孤僻的樣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