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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韓進禹

    有一句很老套,不愛他就早一點跟他說。對於感情的問題,誰也說不清楚。我們經常說到分手被分手,兩者相差一字,但是意思卻是天差地別。但是,都是想通的。不管是那種情況,都是因為我們不懂的去處理好這段關係。以下是我個人的建議,請收下。

    1:問清楚自己的內心,是不是對這個人沒有任何想法。

    我們很多人連自己的情感感覺都分不清楚,當別人做出一些行為的時候,你又怎麼能夠渴望別人懂你呢,這個世界不是每一個人的都能把所有的事情老那麼清楚的。

    2:明確你的態度,如果你確實不喜歡他,那你得態度一定要堅決。

    有的人可能會覺得太直接了會不會傷害到對方,如果想上述這種情況如果你的態度不夠堅決,對方會認為他還是有機會,所以他是不會放棄的。

    3:以朋友的身份相處。

    如果對方非得想跟你發展,你得態度很明確,他還是堅持,那你就以普通朋友的身份跟他相處吧。告訴他,我們可以做朋友,但是戀人是不可能了。這樣做一方面可以緩解對方的死纏爛,也是給足他一定的空間,等他真正的想清楚了。就會正視你們之間的感情了。

    以上僅僅是我個人的建議,希望大家會有所收穫,祝福你們收穫屬於自己的幸福。

  • 2 # 丘丘說

    你想分手了,卻又想把分手的”罪名“讓男朋友背。

    ”動了情“,說明你知道他愛著你,但你應該已經不愛他了。

    你認為他”認死理“,但我個人覺得,對於一個不愛自己的人,這”死理“誰都認不下去的。

    姑娘,既然不愛了,那就直接說出來吧。其實不用糾結誰來揹負這個分手的“罪名”。愛,就深愛;不愛,就離開。面對一個你不再愛的人,你痛苦;而他面對一個不再愛自己的人,他也痛苦。何必讓雙方在這痛苦中煎熬。

    其實,我覺得你就直接和他說:“我不愛你了,我們分手吧......”

    他當然會有挽留會有痛苦會有糾纏。但你要拿出斷然決然的態度,徹底磨滅他挽留的希望。一段感情的結束,是一種痛苦;而一段一方沒有感情的感情糾纏,則是一個長期的痛苦。

    一個人沒有心死,是因為傷得還不夠徹底。決然得徹底,便不會再有人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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