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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孟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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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wu吳金泉
謝邀!三歲孩子是未成年人,其父母是法定監護人。其父母有法定監護責任,孩子不懂事,受傷嚴重其父母當然要承擔看護責任。但本題描述並未講清楚孩子是在何處為何受的傷?如果父母只顧玩手機沒看住孩子,孩子自已走到車廂連線處才受的傷,則列車員在列車員室看到不懂事的孩子走過去,就應預見到孩子有可能在連線處有危險而應帶住孩子並尋其父母,否則列車員也有失察之責。若孩子在車廂走動時亂跑亂動,而被乘客尖銳的行李扎傷,則乘客李放置不規範也有一定的責任。但主要責任還是其父母沒盡到法定監護之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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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天涯明月186
這種情況不多見,但不是沒有。現在的孩子都是父母的寶貝蛋,對其關愛有加,甚至湛愛,冷了放到熱處,熱了放到涼處,全身心關注,並施以學前教育,關懷備至,孩子很少受苦。受傷也僅僅是意外。
帶孩子坐火車去旅遊,由於旅途較遠,父母在車上玩玩手機也無可厚非,但過於入迷,以致三歲小孩受傷,很明顯,責任在於父母,而不應推卸於乘務員。一者,列車內有明確提醒,帶孩子的乘客應如何看管小孩,再者,三歲小孩有操不完的心,不用說父母也應知道。因玩手機而致小孩受傷,還能給誰推卸責任?
大概凡事有利就有弊。手機是高科技,普適品,很實用,很吸引人。但也會給人以負面影響。帶孩子旅遊,一家三口,其樂融融,很好的事。但因此而小孩受傷,卻又令人傷心。靜心而為諸事,方知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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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一道七
剛看完一個想讓嫂子看孩子,嫂子不願意,然後孩子在嫂子家受傷了能不能起訴賠償,接著又看到這個,我就納了悶了,能幹出這種事的都是吃寄生蟲長大的?腦子被啃沒了?拉不出屎還得賴地心引力唄?太噁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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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育仔園
這事肯定是要孩子的父母負全責啊!首先孩子好那麼小,不能離開父母的看護,而且父母作為孩子的監護人,在公共場合應該要起到照顧監護孩子的責任。
可是這個父母卻只顧自己玩手機,不顧孩子死活,最後讓孩子受了傷,說好聽點是父母不作為,說難聽點是這個孩子攤上這樣的父母是他倒黴。
如果這對父母稍微不那麼自私,少玩會手機,說不定孩子就不會受傷了。如果這對父母想要火車負責人賠錢你的話我覺得也不應該陪。
要是賠了說不定還會助長這種不良之風, 這和平時在路上訛人的人有啥區別呢?只是別人訛的是小車,你這訛的是火車而已,看著這種父母就很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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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邀請。這個問題是如果,就是說並沒有真的發生,其實在現實的生活中,這種情形比比皆是。不一定就非在火車上,在飛機上,汽車上,娛樂場所,公共場合都可能發生類似的情況。首先父母有責任是必然的。大人只顧自己玩手機,失去了自己監護孩子的主要職能,這種失職的責任是必須要負的。孩子本來愛動且自制力弱,自我保護能力不夠,所以做為監護的父母應該負責任,甚至負主要責任。但是,具體到孩子遭到的傷害過程,也或許還有其他方面的責任。有些時候,在移動的火車上,大人尚且可能受到傷害,照看孩子無從談起。不是說大人看手機有理,而是說有的情況下大人在跟前操著心,也難以避免孩子遭到傷害。比如說因為火車上安全措施不利,對孩子造成了傷害,損害的方面同樣要擔負主要責任。要說傷害孩子,不一定非是火車方面的原因,坐車的乘客都有可能對孩子造成傷害,不管有意也好,無意也好,任何對孩子傷害方都要承擔責任。不是說大人監管不嚴,外人就可以傷害孩子。這就象孩子的父母將孩子走丟了,也不是人犯子拐賣孩子的理由。誰的責任就是誰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