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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清淑詩文

    男未婚、女未嫁,既然深愛就不要分開。但是有一個前提:你們得充分地瞭解彼此,你們之間不僅僅是相貌上的吸引,應該猶如齒輪咬合那樣的心靈默契,性格上極為匹配,相互理解和心疼,彼此珍視並相互成就。也就是你們應該好好衡量一下是不是真的這樣相愛,你要知道,沒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是耐不住婚姻裡那些瑣碎來磨礪的,畢竟婚姻不僅僅是你們倆人的事。如果是這麼愛得深入骨髓,經歷了失去又走到一起,說明你們知道了彼此的重要,那麼失而復得是件好事。人生只有一次,不應留下終生遺憾。我堅信,婚姻的唯一基礎是持久地相愛,精神上共進,一輩子相互濡養。

  • 2 # 使用者Lcf717171

    不得已的原因解決了嗎?如果沒解決,問題還在那裡放著,比如異地戀又比如父母不同意或者其他原因,只要沒有解決,又都不想努力去解決問題,只想著過好眼前,我能擁有你就夠了,失而復得的小激動,讓你們暫且忘記了當初分開的原因,或者在逃避現實,那麼恢復平靜之後呢結果是一樣的,還是會重複原來的痛苦,生活一地雞毛。如果可以解決好,都願意退讓一步,那麼是可以在一起的,因為你們還有想念對方,彼此還有愛,失而復得的愛情更要懂得珍惜,原來沒有做好的方面,盡力改進,女孩子勤儉持家,男孩子也要懂得憐香惜玉,打擊的話不說,多些鼓勵認可。多點關心愛護,少發點小姐脾氣。你們都會會越來越好,幸福得去爭取,努力了也盡力了,不給自己留遺憾

  • 3 # 凹了個凸的

    說實話,你連問題都寫不清楚,真的就別搞那麼複雜了,要在就在一塊,不管什麼原因不能在一塊了就儘早分手,不要為了那一點不捨拖累彼此。感覺你們也想不明白,別折騰了

  • 4 # 開心情感婚姻挽回

    先把不得已的事情解決好,既然都愛對方,就要一起面對現實,一起去解決,一起努力,結婚後才會幸福,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 5 # 灰灰牛灰灰

    不得已原因分手了,失而復得的聯絡方式就再讓它消失,徹底消失就好了。

    既然分手了,一個月了,還不得已的原因。那就別聯絡了,有什麼好想念的,不得已的原因,就是跨不過去的唄,斷了。不然怎麼辦?再聯絡複合?不得已原因會消失嗎?

    不會消失就別聯絡了,失戀期過去就好了,已經過了一個月了別浪費時間。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因物業原因,導致車位空置,還要我交管理費,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