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清代前期的糧食畝產
(1)南方水稻平均畝產清四川《彭縣縣誌》說:“畝產米一石二斗為上,一石為中,八九鬥為下。”即中等水平田畝產稻穀2石。駱秉章說:“湖南有田百畝,可收租谷百石。”按對半租,畝產稻穀也是2石。陳瑚說:“百畝之產,入租百石,千畝之產,入租千石。”也是指畝產稻穀2石。總的看,清代前期南方各地稻穀平均畝產2石。當然,這裡所說的大都是稻麥兩熟田的稻穀產量。單季晚稻的畝產應高於複種田。顧炎武《日知錄》中所說的吳中秋禾1畝之收也不過3石。方苞說:“金陵上田十畝,一夫率家眾力耕,豐產獲稻不過三十餘石。”這個稻也當是一季晚稻,平均畝產也是3石多一點。總之,複種稻平均畝產2石,一季晚稻平均畝產3石。清代之石稍大,摺合今市制畝產292斤(複種稻),一季晚稻摺合今市制畝產397斤(2.72石)或 438斤(3石)。
(2)北方旱地的糧食畝產清安徽《鳳臺縣志》說:“畝所收者,當其穰時,黍麥可二石。”清康熙《江陰縣誌》說:“麥、菽、黍、稷畝二石。”清乾隆盛黼辰在《江淮均丁說》一文中說:江淮以北“農夫一畝之所獲,通豐耗而權之,富民之人,恆不下一石”,給富民交租1石,對半租,還是畝產2石。北方麥、粟、豆等畝產2石,摺合今市制約為畝產303斤。
2、清代後期的糧食畝產
清代後期的糧食畝產,由於推廣雙季稻以及玉米、甘薯等作物,單位面積產量有了一定的提高。據吳慧研究,清代由於推廣雙季稻、玉米和甘薯,平均畝產比明代增產16.8斤。再加上擴大耕地面積增加的產量(平均畝壯志凌雲加4.2斤),清代的平均畝產比明代(畝產346斤)共增加21斤,為367斤。
1、清代前期的糧食畝產
(1)南方水稻平均畝產清四川《彭縣縣誌》說:“畝產米一石二斗為上,一石為中,八九鬥為下。”即中等水平田畝產稻穀2石。駱秉章說:“湖南有田百畝,可收租谷百石。”按對半租,畝產稻穀也是2石。陳瑚說:“百畝之產,入租百石,千畝之產,入租千石。”也是指畝產稻穀2石。總的看,清代前期南方各地稻穀平均畝產2石。當然,這裡所說的大都是稻麥兩熟田的稻穀產量。單季晚稻的畝產應高於複種田。顧炎武《日知錄》中所說的吳中秋禾1畝之收也不過3石。方苞說:“金陵上田十畝,一夫率家眾力耕,豐產獲稻不過三十餘石。”這個稻也當是一季晚稻,平均畝產也是3石多一點。總之,複種稻平均畝產2石,一季晚稻平均畝產3石。清代之石稍大,摺合今市制畝產292斤(複種稻),一季晚稻摺合今市制畝產397斤(2.72石)或 438斤(3石)。
(2)北方旱地的糧食畝產清安徽《鳳臺縣志》說:“畝所收者,當其穰時,黍麥可二石。”清康熙《江陰縣誌》說:“麥、菽、黍、稷畝二石。”清乾隆盛黼辰在《江淮均丁說》一文中說:江淮以北“農夫一畝之所獲,通豐耗而權之,富民之人,恆不下一石”,給富民交租1石,對半租,還是畝產2石。北方麥、粟、豆等畝產2石,摺合今市制約為畝產303斤。
2、清代後期的糧食畝產
清代後期的糧食畝產,由於推廣雙季稻以及玉米、甘薯等作物,單位面積產量有了一定的提高。據吳慧研究,清代由於推廣雙季稻、玉米和甘薯,平均畝產比明代增產16.8斤。再加上擴大耕地面積增加的產量(平均畝壯志凌雲加4.2斤),清代的平均畝產比明代(畝產346斤)共增加21斤,為367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