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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濟南鐵路局方面迴應男子高鐵“霸座”事件時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目前濟南鐵路公安局已介入調查,如有調查結果將及時對外公佈。9月4日,孫赫被列入黑名單,不得購買火車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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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律師楊文戰

    濟南鐵路局霸座不犯法的言論已被打臉,霸座男被治安處罰並拉進黑名單!

    一段“女乘客在G334次列車上遇‘霸座’”的影片在網上熱傳,引起民眾關注後,23日,濟南鐵路局方面竟然迴應稱:涉事男乘客的行為屬於道德問題,不構成違法行為,針對“座霸”行為,尚沒有具體規定可以參照處理。

    濟南鐵路局的這個迴應可以說是超乎人們預料,濟南鐵路局你們這麼回答是法盲嗎?高鐵佔坐不違法、沒有管理規定?那是不是以後上高鐵大家都可以隨便坐?隨便買張票優先衝進商務艙、商務艙沒坐就去一等坐,反正行到先得,只是道德問題又不違法!你們也沒有依據處理!

    霸行為真的沒有法律規定嗎?鐵路部門的專用法規咱就不說了,最常用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可以看看吧?

    看該法第23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三)擾亂公共汽車、電車、火車、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按號入座是高鐵的乘車秩序吧?該男子強佔他人座位拒不歸還,顯然屬於擾亂公共交通工具上秩序的行為,怎麼會沒有法律規定可以參照處理?

    不知道是不是受到輿論的影響,今天鐵路部門又改口了,最新處理結果出來了:佔座男子被處治安罰款200元,記入鐵路徵信體系!

    濟南鐵路公安處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一款三項之規定,給予孫某治安罰款200元的處罰。

    鐵路客運部門依據《關於在一定期限內適當限制特定嚴重失信人乘坐火車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意見》《關於限制鐵路旅客運輸領域嚴重失信人購買車票的管理辦法》的規定,在鐵路徵信體系中記錄該旅客資訊,並在一定期限內限制其購票乘坐火車。

    這個結果可能還是有部分人覺得太輕了,但從法律規定上,這個處罰結果應該是適當的!沒毛病!早這麼處理不就完事了? 大家記住啊,“霸座”不止是道德問題,還是違法的,可不能上高鐵搶座位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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