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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丁丁說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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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aa東周遺事a
首先我們要明確,一個法令,特別是在社會動盪時期的法令,能不能落實還是一個問題,更不要說會產生立竿見影的效果。
根據《史記.秦始皇本紀》集解引徐廣語曰:三十一年“使黔首自實田”,黔首就是庶民的意思,是政府承認地主和自耕農的土地私用,只要交租就行,鼓勵農民擴大生產。這一年是秦始皇統一六國的第五個年頭。按照《史記.秦始皇本紀》三十一年這一年的糧食價格竟高達“米石千六倍”,而有證明秦統一前的官定糧價是石糧三十錢,不到十年漲了五十餘倍。
造成糧價暴漲的原因是:秦統一六國的巨大消耗,引發的國力虧空。統一後,秦始皇沒有讓人民休養生息,連喘氣的時間都沒有,就開始大興土木,修建宮殿樓閣、陵墓馳道和萬里長城。據計算,秦始皇死前六年徵調的民力兵力有一百六十五萬以上,加上地方使用的兵力和民力,超過二百萬,而當時全華人口才二千萬,這二千萬人口中男勞動力不超過五百萬,也就是說,有接近一半的男勞動力不能從事田間勞動。這樣看,當時最大的問題不是土地不夠用的問題,而是缺少勞動力的問題。
秦始皇沒有認識到問題的根本所在,不釋放勞動力,而是釋放土地,是不會有什麼效果的。到了秦末,“米石至萬”。這恐怕是秦二世而忘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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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前世今生順其自然
自古以來民以食為天,無論是誰,只要是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就離不開糧食。至於漲價格,那是隨著社會發展的速度而定的,就好像我們今天人民幣,
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秦政府頒發“使黔首自實田”的法令,進行全國性的土地登記。這是由於秦對東方六國的土地佔有情況很難掌握。這次登記,在於承認現實土地的佔有狀況,以穩定賦稅收入。這樣,秦朝也就以國家統一法令的形式,確認了土地的所有權,促進了地主經濟的進一步發展。
令黔首自實田秦始皇承認土地私有合法化的法令。黔首之稱,在戰國時已經廣泛使用,含義與當時常見的“民”、“庶民”相同。令黔首自實其田是一個很好的政策,但是呢這個政策出臺之後呢,不排除裡面有潛在的暗流湧動,就是一些反秦的情緒的人,做出了一些跟這個政策初衷相違背的一些舉措。
即使有了田,之前沒有接觸過秦國嚴峻刑法的百姓來說,也是很容易都掉田的,更何況也有,連作,徭役等。再加上,原國士大夫和貴族在不斷的起鬨,起義。百姓的心都沒定過。官商勾結抬高物價,導致了通貨膨脹,農民人均收入沒有真正提高。我們知道封建土地私有制是地主階級統治的基礎。秦統一六國後,於秦始皇三十一年(公元前216年)頒佈 令黔首自實田 法令,進行全國性的土地登記,令所有佔有土地的人向政府自報佔有土地的數額,政府據此徵收田租。這項政策意味著私有土地受到封建政權的保護,也意味著封建土地所有制在全國範圍內正式得到確認。這對推動封建土地私有制發展具有積極作用,但也使地主階級利用土地剝削農民成為合法,使農民遭受的地租、賦稅以及各種徭役剝削日益沉重。
土地制度改革的失敗,讓嬴政備受打擊,他知道自己找到了問題的根結,但為什麼卻沒有解決問題,嬴政找不到答案。這時已經四十四歲的嬴政開始漸漸衰老,但是國家潛伏的危機,始終沒有解決,如何挽回漸行漸遠的民心,成為秦朝最迫切的社會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