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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格格巫育兒

    說到這個紅包的事兒,第一個聯想到的就是前段時間在微博熱搜刷屏的這樣一條新聞:雲南一女大學生小娟將父母告上法庭,要求父母返還自己的壓歲錢共計5.8萬元。起因是小娟的父母因為離異而不願支付孩子的學費,小娟為了大學學費犯愁,只好將自己的父母告上法庭,但是法官認為僅僅是幫小娟要回這些學費並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所以最後調解,父母每個月應向小娟支付大學期間的費用共計1500元,持續至小娟大學畢業。關於過年壓歲錢該誰拿,父母們的看法肯定是比較一致的:其實壓歲錢就是人情的往來,這些孩子是不明白的,也沒法跟孩子去解釋,壓歲錢只是一種你來我往的習俗,實際上誰也沒有多得來的錢,我送出去,他還回來,說到底,這些錢還是父母的那些錢。再說了,小孩子年齡還太小,過年一下子收到這麼多的錢,自己不會打理容易亂花錢,如果不慎被別人騙了,得不償失,更應該家長來保管這些錢。這些看法與觀點在網上很快得到了更多父母的支援。但如果我們仔細剖析這筆錢的歸屬,還真不一定就是父母的。壓歲錢的歸屬人:孩子為什麼這麼說,首先,孩子自出生起,就是一個獨立的個體,是擁有民事權利的合法公民,可以擁有財產,並且去接受被贈與的紅包、壓歲錢玩具等等。所以這錢明明給的時候說是給孩子的,父母難不成要在孩子收壓歲錢的時候說,“小孩子還不懂事,不懂得這錢怎麼花,還是給我吧。”恐怕是不合適的。雖然說壓歲錢的往來只是人情的往來,本質上是互相沒有實質的利益損失的一種互相博弈,但作為父母不能對孩子混淆概念,這個錢確實是孩子收到的紅包,而父母所派發出去的紅包也理應是給對方家庭中的孩子所有,所以這個壓歲錢就是孩子的,沒毛病。孩子的監護人:父母錢是孩子的是沒錯了,那麼也很顯然,孩子並沒有能力去處理這些財產,那麼作為父母是可以代為保管的,但是父母應該學會的是如何尊重孩子,父母是不應該去擅自挪用這些財產的。那麼很多父母有話要說了,這也太矯情了,孩子都是我在養,吃喝拉撒不說,上學還有學雜費,買玩具也要錢的,還要帶孩子出去旅遊見世面,這不都是錢嗎,我用用他的壓歲錢怎麼了?答案是非常肯定的,不可以!家長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要讓被監護人知道並徵得他的同意才是最妥當的做法。道理非常簡單,就是這個壓歲錢是被監護人的,而監護人是有義務去撫養孩子的,拿著孩子的錢去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是不是有點說不過去呢。壓歲錢最好的處理方案如果家長硬拿孩子的壓歲錢,且不告知孩子錢的去向,就這麼沒了,作為孩子首先內心無法理解,還會加深孩子與父母的誤會,導致孩子更加有叛逆的心理,覺得自己不被尊重。所以比較妥善的處理方法就是:家長作為監護人可以幫孩子保管這筆錢,但不主動去挪用這筆錢,可以將這筆錢作為孩子在教育、玩具等等上的儲備資金,比如當孩子想買一個玩具,家長可以說,好呀,那就用你的壓歲錢來買。這樣孩子既能得到玩具,還能瞭解自己壓歲錢的用途,肯定是很開心的。【格格親子共讀,讓孩子形成一生的讀書習慣。 寬度看到全世界,廣度看到五千年! 讓你建立起系統的親子共讀體系!如有任何親子共讀問題,請給格格留言】

  • 2 # 星爸爸老怪獸

    不知道這裡所謂的沒收是什麼意思。

    第一,如果父母是直接用孩子還小之類的藉口把錢佔為己有,那這顯然是不合理的。至於從法律角度看,目前只有前一段時間唯一的案例是孩子把父母告上法庭的,大家可以去搜索一下這個案例,具體結果目前還沒有出來。這個事情從側面反應出孩子本身是不希望自己的錢被父母佔為己有的。

    第二,部分父母會把孩子的錢透過某種方式儲存起來留給孩子長大以後使用。這種是社會應該提倡的方式。孩子小無法支配錢是事實,但是如何利用這部分錢給孩子的未來才是父母應該考慮的事情。父母可以與孩子溝通,這筆錢存放在銀行,誰都不動,每年的壓歲錢都放進去,直到多少多少歲。這才是父母正確的做法。

    總之,孩子的教育離不開父母,從小教育不好喜歡佔小便宜,那長大了就是不合格的父母,教出來的孩子依然會佔小便宜,惡性迴圈。教育的路還很長,大家要從我做起。

  • 3 # Mary≈ öö

    可以代管,但絕不可以沒收。從小應該尊重孩子的物權意識,是誰的就是誰的,不可以隨便動用,如有需要徵用許經過本人同意。壓歲錢是屬於孩子的,理應自己支配。在他沒有消費能力和理財能力的時候父母可以代為保管,但不樂意歸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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