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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雪野殘陽炊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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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金海馬6
1:限制養狗的大小,2:養狗要在派出所登記註冊,養狗人要對狗終身負麥。3:定期防預注射,確保它的健康與衛生。4:應購買保險防止傷人後的賠償與治療。5:溜狗必須有牽繩,無繩一律捕殺或罰款,一次50元.二次加倍:6:溜狗糞便必須清理,凡社群發現末按要求辦事舉報並加倍處罰:7狗必須保證清潔衛生,否則對養狗人進行處罰。養狗是你的自由但要有行為約束不得影響他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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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陳友煌家電維修
在公共場所比如公園、車站……只要是你走出家門以外的外面可以通通稱作公共場所!農村的大街小巷也是公共場所!公共場所對每個自然人都是共享的場所都是公平的場所!每個人都有義務愛護公共設施!每個人都不能破壞公共設施!養犬的人不能讓狗到處亂跑到處屙屎撒尿!更不能放任狗去恐嚇他人甚至咬傷他人!這是要觸犯法律的,是要負民事責任,嚴重的還要負刑事責任,並且賠償他人生命財產損失!很多養狗的人很沒有安全意識或者
故意的,這種人很沒素質很可惡!
養狗的人多種多樣!有的是為了看家護院養狗,有的是無聊寂寞養狗,有的是愛好養狗,甚至有的是為了炫耀恐嚇他人取樂養狗!如果是為炫耀恐嚇他人取樂而養狗的人(有沒有這種人存在?答案肯定有,一般是年輕男孩子),這種人應該狠狠揍一頓,揍到他乖為止!
不管你出於何種目的養犬,都必須站在別人的立場來考濾!不得擾民、嚇民、傷民、汙染環境、破壞公物!國家應出臺養狗法規!禁止非政府部門養大型烈性犬!對社會上的流浪狗不管多麼可愛多麼名貴一律撲殺!養犬必須辦證並上交一萬元保證預付賠償金;必須定時打預防針;外出必須戴狗嘴籠,拴狗繩;必須帶清潔工具衛生紙等……
對於狗咬人後被人打死,警察不得以這狗多麼名貴為由袒護狗主人,讓被狗咬的人即得不到應有的賠償,反而要賠狗主人一大筆錢!絕對不能再發生此例不公平案例!不管是任何品種的狗一律按普通狗肉價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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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眾多條例,規定,把它整理一下,有關部門出面即可。不要今天出個養狗條例,明天出個養鳥規定,後天出個養貓規範。糊弄群眾與百姓,要讓百姓享受改革開放的紅利,而不是貓狗在生活中給我你帶來的不便!一日在合肥明光路汽車站邊蘭州麵館,一貴婦將麵條從碗裡撈出二攤擺在桌上,正納悶之際,該貴婦將胸前包開啟二個小蓋布,從中露出二隻小狗頭,直接吃蘭州拉麵。見我在鄰桌發愣,朝我一笑。她洋洋得意之際,我匆忙離開,從此未去那家麵館。近日路過,那家麵館依然生意火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