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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和我一樣的,挺捨不得,想生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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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列表
  • 1 # 麼麼噠jw

    我和你一樣 剖腹產 女兒十個月的時候又懷孕了,我想留著 可是醫生不建議要 說最低也得隔一年再懷。家人本來也想留著 可是為了我和孩子的安全,還是沒讓留。。。當時心裡特別愧疚 沒做好準備千萬不能意外懷孕 都是小生命啊 可惜了

  • 2 # 戀人不甘420

    捨不得重要?還是自己的身體重要,後期有不可預料的風險。這個結果醫院不敢承擔,自己也不敢擔。我親眼所見,一個姐姐,剖腹產還沒有一年,懷孕了,醫生勸說不聽,她說人家也有生了的。自己也可以,到8個月的時候子宮破裂,大出血,孩子沒有保住,子宮也沒有保住。試問真的值麼?現在不捨,以後還有機會。可是她卻連以後的機會都沒有了,25歲啊!以後呢?這個結果自己能承擔麼?有舍才有得,既然知道自己身體不可以。為什麼不避免呢?

  • 3 # 金剛菩提心

    既然已經又有了 如果身體比較好 以前恢復的也比較好 ,可以到醫院做檢查 聽取醫生的建議比較好 。

  • 4 # 產科李醫生

    原則上剖宮產兩次之間間隔兩年以上比較好,但是個別孕婦哺乳期就又懷孕了,倒也不是說絕對的不可以,只是相應的併發症會多一些而已。

    至於為什麼要間隔兩年以上,主要是為了頭胎刨宮產,二胎沒有上次剖宮產的手術指徵時,是可以二胎經陰分娩的。剖宮產後2-6年間的子宮瘢痕相對彈性和張力最好,分娩過程中子宮破裂的機率最小。

    所以你這種情況已經懷孕了,只要不是瘢痕妊娠,並不是必須流產的,畢竟流產也有風險。一般我們醫生建議增加產檢次數,孕期加強保健,不過由於你間隔時間比較短,二胎還是做剖宮產安全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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