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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聖道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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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你的大哥哥呀
你好,很榮幸回答這個問題。
從法律規定來說,學校要根據其過錯程度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其餘責任由造成傷害的具體個人來承擔。實踐中此類案件除具體侵害人承擔責任外,往往學校也會因制度管理不規範、不健全,事發時處置不當、不及時等問題,對受傷學生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一)責任範圍n在教育機構實施的教育、教學活動或者組織的校外活動中,以及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校舍、場地及其他教育設施、生活設施中發生的,造成在校學生人身損害後果的事故。
(二)責任期間n未成年人在校學習期間,無論是上課時間,還是課間休息時間以及午飯休息期間等,學校和教師對學生均負教育、管理、保護的責任。
(三)責任區域n未成年人的父母等監護人送其到教育機構後,教育機構在特定區域內(學校管轄範圍內)和特定時間內(入校門起至出校門止),負有教育、管理、保護的責任。
是的,學校是應該負一定責任的,但學生負責的是教育的責任,至於經濟或法律的責任,則是有其監護人負責的。誰是學生的監護人呢,當然是家長了,所以,學生在學校裡有什麼事,學校老師首先要找其監護人,即家長來處理。
這裡,學生雖然是在學校裡打架,但負擔打架損失的仍然是家長,除非家長能有足夠的證據證明,學校在學生的打架事件中負有教育的失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