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親家庭的孩子是否應該經常見到非監護人的父(母)親?
見,是必須的!我認為,關鍵是在於一個“經常”應不應該!
如果雙方均未再婚,怎麼“經常”都沒問題,甚至因為這個“經常”還能破鏡重圓,歸還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作為離婚離異夫妻,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組建了新家庭,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和孩子見面,那就必須要在“經常”字上把握一個度了!
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絕對不可以毫無原則、毫無顧忌地隨意“經常”去和孩子見面。如果孩子還小,為了和孩子見面,就“隨時隨地”往前夫或者前妻家跑,只考慮個人“親子”的感受,不考慮自己現任的感受,很容易讓現任產生疑惑,嚴重的直接危及自己新家庭的穩固!
不能是為了滿足自己“親子”慾望,或許因為自己“經常”與孩子見面,反而導致孩子不幸福。
孩子原本忘性比較大,在前夫或前妻家生活得好好的,如果生母或生父三天兩頭跑過去團聚,無形中告訴孩子在這個家庭沒有媽媽或者爸爸,見過很多這種情況,離別時孩子哭得撕心裂肺,這不是不斷地往孩子傷口上撒鹽麼?
作為前任的現任(孩子的後媽或者後媽),也許本身對孩子都很不錯,如果生母或者生父三天兩頭跑過去團聚,無形中告訴這個後媽或者後爸,“這個孩子永遠是我的”,估計這個後媽或者後爸對孩子的好應該會大打折扣了!
單親家庭的孩子是否應該經常見到非監護人的父(母)親?
見,是必須的!我認為,關鍵是在於一個“經常”應不應該!
如果雙方均未再婚,怎麼“經常”都沒問題,甚至因為這個“經常”還能破鏡重圓,歸還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作為離婚離異夫妻,如果一方或者雙方組建了新家庭,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和孩子見面,那就必須要在“經常”字上把握一個度了!
一、要注意現任的感受,否則會危及家庭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絕對不可以毫無原則、毫無顧忌地隨意“經常”去和孩子見面。如果孩子還小,為了和孩子見面,就“隨時隨地”往前夫或者前妻家跑,只考慮個人“親子”的感受,不考慮自己現任的感受,很容易讓現任產生疑惑,嚴重的直接危及自己新家庭的穩固!
三、要重在孩子的幸福,否則會殃及孩子不能是為了滿足自己“親子”慾望,或許因為自己“經常”與孩子見面,反而導致孩子不幸福。
孩子原本忘性比較大,在前夫或前妻家生活得好好的,如果生母或生父三天兩頭跑過去團聚,無形中告訴孩子在這個家庭沒有媽媽或者爸爸,見過很多這種情況,離別時孩子哭得撕心裂肺,這不是不斷地往孩子傷口上撒鹽麼?
作為前任的現任(孩子的後媽或者後媽),也許本身對孩子都很不錯,如果生母或者生父三天兩頭跑過去團聚,無形中告訴這個後媽或者後爸,“這個孩子永遠是我的”,估計這個後媽或者後爸對孩子的好應該會大打折扣了!
個人觀點: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和孩子見面是必須的,但是在“經常”二字上務必把握好尺度,否則會顧此失彼、危及家庭、殃及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