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狗令——[家犬管理條例],有人認為已廢止,理由:衛生部已廢止[關於控制和消滅狂犬病的通知],認為通知是主檔案,而條例是附件,所以主文通知被衛生部廢止,附件條例也隨之廢止,認為是皮毛關係,所謂皮去,毛焉存,似乎有理,殊不知條例是衛生部、農業部、對外貿易部、全國供銷總社聯合擬文,由國務院釋出的,成為國務院檔案,因此衛生部只能廢止衛生部的檔案,而不能廢止國務院釋出的檔案——[家犬管理條例],否則是下級廢止上級法律法規,這與任何國家體制的法規不符的,附件說,其實也沒有依據,也不正確,也不可能國務院法令成為下級衛生部的附件,這是一些愛狗人士希望廢止[家犬管理條例],達到所謂養狗是我的“權利”的目的而編造虛構的,況且該條例是由衛生部、農業部、對外貿易部、全國供銷總社聯合擬文的,所以衛生部一部不能廢除四部門聯合擬定由國務院釋出的成為國務院的檔案……。稍有常識不難辨明……。
[家犬管理條例]中沒有自動終止時效、時限,所以只要沒有國務院或人大將[家犬管理條例]廢止,就一直有效,事實國務院、人大從未廢除過[家犬管理條例],所以[家犬管理條例]至今有效,千真萬確,毫無疑問!
目前有些市、縣的養狗條例其實與[家犬管理條例]相悖的……。
所以[家犬管理條例]仍是中國禁止養犬的法律根據,仍然有效!
因此城市、縣,居民說: 養狗是我的權利是不正確的,錯誤的!
禁狗令——[家犬管理條例],有人認為已廢止,理由:衛生部已廢止[關於控制和消滅狂犬病的通知],認為通知是主檔案,而條例是附件,所以主文通知被衛生部廢止,附件條例也隨之廢止,認為是皮毛關係,所謂皮去,毛焉存,似乎有理,殊不知條例是衛生部、農業部、對外貿易部、全國供銷總社聯合擬文,由國務院釋出的,成為國務院檔案,因此衛生部只能廢止衛生部的檔案,而不能廢止國務院釋出的檔案——[家犬管理條例],否則是下級廢止上級法律法規,這與任何國家體制的法規不符的,附件說,其實也沒有依據,也不正確,也不可能國務院法令成為下級衛生部的附件,這是一些愛狗人士希望廢止[家犬管理條例],達到所謂養狗是我的“權利”的目的而編造虛構的,況且該條例是由衛生部、農業部、對外貿易部、全國供銷總社聯合擬文的,所以衛生部一部不能廢除四部門聯合擬定由國務院釋出的成為國務院的檔案……。稍有常識不難辨明……。
[家犬管理條例]中沒有自動終止時效、時限,所以只要沒有國務院或人大將[家犬管理條例]廢止,就一直有效,事實國務院、人大從未廢除過[家犬管理條例],所以[家犬管理條例]至今有效,千真萬確,毫無疑問!
目前有些市、縣的養狗條例其實與[家犬管理條例]相悖的……。
所以[家犬管理條例]仍是中國禁止養犬的法律根據,仍然有效!
因此城市、縣,居民說: 養狗是我的權利是不正確的,錯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