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法律人9205

    這是二審中常見的現象。

    二審結果有維持原判、改判或部分改判、發回重審幾種。

    二審審理可以書面審,也可以開庭審理。

    對於認定事實錯誤、事實不清或證據不足以及程式違法的,可以發回重審。二審能夠查清事實的,也可以直接改判。

    發回重審的,要用裁定形式,並且在理由部分說明原因。

    一審重審案件適用一審審級,判決後仍然有上訴的權利。

    所以說,二審可以發回重審,否定一審結果。可能性大小,要看具體案情。

  • 2 # 散步的魚aaqq

    你好我有一個問題請教,我(員工)在2018.12月因湖南郴州有個勞動官司。在一審判決後我申請財產保全公司帳號,在銀行帳上保全公司幾萬塊錢,現在2019.5月二審判決我勝訴,可現在保全銀行帳號上的錢沒有了,判決執行賠償不能給我,請問我現在什麼辦?我是一個外地人,打官司一年多請律師和出庭幾次,現在變成這樣的結果,您能給我建議和幫助嗎?當今社會真是打工者贏了官司輸了錢嗎?謝謝您

  • 3 # 盼夏767

    合同糾紛,我是被告,一審贏了,原告又上訴到中院,結果中院以事實不清打回原法院重審,是不是對我不利啊?會不會改判?

  • 4 # 木易成舟

    二審法院一般是書面審理。

    二審法院裁定發回重審的情形:

    一、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的案件事實不清,案件的證據也不足;

    二、認為一審法院的審理和或判決違反了法律規定的程式,可能影響到該案件正確判決;

    三、認為一審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訴訟請求的。

    二審法院據此認為一審法院審理和判決違反法定程式可能影響正確判決。或者認為一審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為了保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二審法院因此作出撤銷一審判決的裁定,將案件發回一審法院進行重新審理。由此可見,二審改判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如果是因為一審遺漏了當事人或訴訟請求的,那也就不存在改判的問題。

    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二審法院發回重審後,一審法院必須重新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同時,新組成的合議庭經審理並判決或者作出裁定後,當事人對判決或者裁定不服,仍然可以再次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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