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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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獅子山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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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太森醬
“我不想聽”意味著你很想聽
“隨便” 意味著你很在意
“都行”意味著什麼大部分選項不行
這種實際意義與字面意思相反的話都少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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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徐步安行
不站在別人立場和處境發表意見,如:“要是我就會怎樣怎樣,才不會像你……”或者說:“我懂的,我明白你有多難受”之類安慰人的話,如果你不能站在他人立場看待問題就不要亂說話了。
說一些傷害親人的話,比如對父母說:“你別管,說了你也不懂”之類的話。對另一半說:“和你結婚真是大錯特錯”之類的話。對子女說:“看看誰誰家的小孩,再看看你……”
"說話“的起碼條件是要有聽你說話的人,一般不把一個人的自言自語稱為“說話“。由於所處的環境不同,比如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地區、不同的人群……等等情況下,說話是有很多忌諱的,不是想說什麼就說什麼,這是一個人的修養,情況很複雜。但是也有一定的原則和大體上的規律。最重要的一點是要懂得尊重人,中國有句古話 “悪語傷人恨難消“。比如: 對別人天生的狀況、主觀努力不可能改變的缺陷是絕對不能說的。例如: 你和一個殘疾人有衝突互罵時,你罵他耍賴、懶、不要臉…等,都是你們兩個人的事; 如果你要是罵了他“矮子“、”瞎子“等等,那就涉及到歧視問題了,是絕對不可以的。當你和一個黑人有衝突時,你罵他"懶鬼"是你們兩個人的事,如果你罵他“黑鬼",那就涉及到種族歧視了。這就叫說話要有修養、不能傷人。所以,我們國家的外交部還專門設了《禮賓司》這個機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