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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珊珊看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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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粉愉咖
這個是55責任的機率比較大,對方肯定有個交強險,最少可以賠你2000,可是你什麼都沒有,如果對方按正常修車,你是佔下風的,如果沒有人受傷的情況下我覺得私了比較好。
這個是55責任的機率比較大,對方肯定有個交強險,最少可以賠你2000,可是你什麼都沒有,如果對方按正常修車,你是佔下風的,如果沒有人受傷的情況下我覺得私了比較好。
對騎電動車的人我真害怕,特別少部分人和小年輕人少部分中學生哥,車開的快有縫就穿,撞紅燈時時都有,無非有交警人員在場。至於你問汽車從小區出來與逆行的電動車相撞事故如何界定問題,我幾年前曾遇到過相類似情況,晚上下班開車正常行馳路過一個巷口,車速約40碼左右,一個26歲左右的青年騎一輛摩托車從巷裡衝出來,正好撞在我汽車的右前輪,人從我車前擋玻璃翻落我車的左側,致腳外傷,交警現場判汽車正常行馳,摩托車人自負責任。再講到汽車從小區出來與逆行的電動車相撞,現在不知電動車是想進小區還是直行?我的看法是這樣的:汽車出小區當看是正常行馳,電動車逆行到小區大門右側停車觀察,沒有汽車出來時才垮過大門從出小區左側門進小區。按規定,人行道上是給人行走的專用道,任何車輛是不給從人行道上行馳的,逆行更不行,當前我看在一些小區周圍的人行道上行馳的車輛有一種預設,也可能有時候由於實際情況的無乃。至於這個事故的界定,我這樣判:出小區的車速不知,出門應觀察門外兩側的情況,可能攔扦一舉直衝出來,電動車到門口不觀察車輛出入,兩者都應觀察有否出異常情況,但兩者都做不到,應分擔責任。各打五十板。我不是交警,不好意思。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