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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鬱悶的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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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歷史小屋呀
能相戀五年,至少說明早就對對方很瞭解了!三年的時間,足夠讓一個人瞭解對方的性格、秉性、家庭、甚至她的圈子!
但談了五年才分道揚鑣,只有兩種可能,一是遇到了不可抗拒的外界因素。二是兩個人至少在兩到三年前就已經發現不合適了,但兩個人在將就。
如果是遇到了外界因素,比如家庭因素,比如一些物質因素,或是因為距離的問題導致。或是別的一些突發狀況。總之,是由於違背了自身意願而不得已而為之,這是比較悲慘的。這隻能表示同情!
如果是自身因素,兩個人已經將就了很久,到現在已經到了將就不下去的地步,那恭喜你們,你們都解脫了!沒有什麼悲慘可言!
其實相戀五年分手,這種情況下反而不怎麼慘了,因為你們曾經深愛過,彼此人生的最美巔峰期相互在一起過,應該很榮幸,應該感謝彼此,而不存在慘的想法問題。
我當年和我女朋友相處8年,最後他要去南方打拼,我卻捨不得成都這邊的事業,我們其實並沒說分手,沒有把這分手話題當成一個話題儀式說分手,只是她到南方去了,我任然留在成都,分開幾乎每天電話粥,慢慢的隨著時間變化沒有聯絡了,只是多年過去了,聽其他朋友說她已經在那邊結婚安家了,我在這邊也結婚安家,這種沒有儀式的分手反而都不痛苦,更談不上慘,所以朋友,學會沒有儀式的分手,讓時間來解決淡忘對彼此,這是一味溫馨的忘情良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