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租了個房子,由於種種原因沒有籤租房合同,但是有簡訊資訊,可以當做證據嗎?現在房子經過房東同意轉租了,也有簡訊證明。由於是平房區現在有開發商想拆遷房子房東不租了,請問作為二房東的我,有什麼責任?需要負什麼責任嗎?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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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檢測裝修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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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雪鷹之星
為什麼不籤合同,說明房東知道自己的房子面臨拆遷,只不過是時間沒定下來,只能是混一月是一月,不敢籤正式合同,提到拆遷房客不租了,或者拆了給房客退款並賠償、那個地方的拆遷不是提前一二年就風聲四起、房東、二房東都有責任、明知拆遷還要轉讓出租給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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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深莞惠置業盧經理
第一個問題就是:你跟原房東的契約關係,你有簡訊為證,這個可以當證據的,現在的手機號都是實名制;但是中間涉及到違約責任的分化,目前的情況來看這裡最多隻能適用於《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中違約的處置辦法;
第二個問題就是:你將房子轉租,原房主同意也有證據,但是中間有沒有隱藏一些問題(如提高租金,轉租他人,原業主沒有與租客直接聯絡);如果是直接轉租且原業主與租客有直接聯絡,那麼你是不用負責任的;因為事情的經過三方都是明確的,你作為轉租人只是相當於一個媒介的作用一樣;如果中間有收益差比,那麼性質就是包租人,因為本質上原業主雖然清楚你的商業行為,但是你們的合同是一碼歸一碼;你的商業行為只是你與業主的契約關係,業主不租,業主賠償跟你;但是你轉租的第三方,你們的契約關係與原業主是沒有直接關係,你無法給第三方提供繼續租賃,那違約的肯定是你,賠償問題肯定得你自己解決
都有責任。
第一,沒有簽證是合同。不符合國家規定。
第二,二房東私自出租,如再私設隔間,也是受打擊的物件。
第三,你和房東之間與你和轉租戶之間沒有任何關係。一碼說一碼。上法院也一樣。
你和房東之間,房東違約,房東按規定給你補償。
你和你轉租的租戶之間,你要賠償你的的租戶。
就像汽車連續追尾的賠償一樣,各管各的,你的租戶和房東沒有合同權利與義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