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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愚笨的小石頭

    地上車位屬於小區全體業主所有,無權買賣,只能由物業出租。地下小區有兩種,人防和產權兩種,產權的需要繳納契稅維修基金等,可以拿到產證。人防的產權屬於政府,物業只能出租,最多20年。所以你上當了,可以到法院起訴物業欺詐

  • 2 # 房者也

    雖然這種情況在小城市普遍存在,還是不建議購買!當然如果你小區確實停車困難,自己又要使用的話,建議還是先用著,如果自己不需要使用,小區停車位又緊張,可以轉賣算了,反正都是協議的!如果小區車位寬鬆,你可能被騙了,只能先放著!

  • 3 # 學法ing

    嚴格來說.不論車位是在地上還是地下,法律上.沒有產權的車位一律不允許買賣的.如果買了又後悔了,也可依此規定判決交易無效.退回部分車位費.之所以不是全部車位費.是因為你可能已專有使用了車位一段時間,所以可能會扣掉一些費用。

    目前,大家對地下車位都很清楚,開發商有產權的可以出售,人防車位可以出租。但是地上車位還是有點誤區,總認為地上的肯定是業主共有的,其實不然。

    一個小區在規劃時,對停車位多少與小區入住人口多少之間是有一個指導指標的。開發商在滿足這個指標後,仍能規劃出多餘的車位,並報規劃局批准了,建成後也取得了產權證,那麼這些車位也是可以出售的。

    所以,判斷車位能否出售,有沒有產權證是關鍵。

    現在的小區,大多面臨著車多車位少的問題,開發商或物業公司抓住人們停車難的需求,對共有車位出租或出售,顯然是不合法的。但法律也沒有明確的法條來說車多車位少,共有車位誰能擁有優先停車權。顯然,全體業主共有車位要如何公平使用是個躲不開的現實問題。如果你們小區目前就是用買車位的方式享有優先停車權的話,也不妨不用退掉繼續使用,畢竟停車方便些很實際。

  • 4 # 學會等待

    這種沒產權的車位大概分三種情況 第一可以辦產權但是還差相關手續比如土地出讓金相關稅費沒交 這種情況可以瞭解清楚同其他業主一起與開發商交流 可以從政府和法律兩個渠道解決問題 第二種是人防車位 這種情況比較普遍 目前看最多的就是簽定轉讓合同相當於無限續約租賃 我覺得不需要擔心放心使用和持有就可以 第三種情況就是已經計入公攤面積相關權利歸全體業主所有的 這個以後不確定性比較大

  • 5 # 手牽手147703717

    沒產權的也是車位啊!我們小區沒產權的都搶光了!我只能買帶產權的車位!貴不說還要交高稅還有維修基金!車位建築面積45平……以後賣也費勁!沒產權的省事多了還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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