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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丁甲魚

    離職證明為何如此重要呢?這是因為以下三點。

    一、擔心存在雙重勞動關係。

    沒有離職證明,那麼就代表可能與上一家的勞動合同關係沒有接觸,如果存在雙重勞動合同關係,那麼新公司將面臨被訴訟的風險。

    二、擔心是與原單位存在合同糾紛。

    沒有離職證明,有可能是與原公司的合同糾紛影響,導致原公司不予開具。

    三、擔心員工有過相關的違規行為。

    有些員工在單位屬於自動離職,不打聲招呼就走的人,當然沒有離職證明,這樣的沒有責任心,到哪裡可能都一樣。

    所以作為用人單位,對於離職證明是非常看重的。但實際生活中,確實有很多單位連合同都不簽訂,因此也不會給開離職證明,那麼碰到這樣的公司,該怎麼辦呢?

    這就要從入職時開始。

    只要在入職前登記資料時填寫過原公司的工作資訊,那麼只要是進入一家規範的公司,離職證明一定是必備的專案。

    但如果在入職前登記資料時將過往公司的資訊刻意隱瞞,寫成待業或自由職業,那麼入職新公司時就無需提供離職證明。但這種情況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新單位是很容易查詢到你過往是不是真的沒有上班,比如透過社保繳費記錄就很容易查詢到,但也不全是,畢竟不簽訂合同的公司也不會買社保。這裡只是提供這樣一個方法,不過如果真碰到類似情況,還是建議大家如實交代,向公司做一個沒有與其它任何公司有勞動關係的承諾。

    當然了,以上兩種情況都是說的是入職規範的公司,假如碰到不規範不正規的公司,估計是什麼都不用,管你有沒有離職證明,管你存在幾份勞動關係,只要你人來了,每天按規定時間出勤就夠了,別的一概不要一概不管,有沒有離職證明又有什麼影響呢,這樣的公司不是沒有,而且是非常多。

    建議員工還是保障自己,離職及時要求公司開具離職證明(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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