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問的好,也是很多人不是很明白的問題。這裡我就跟大家說說這個問題。
其實在這個問題裡很多業主確忽視了一個更重要的一方,那就是地廠商。大家都把責任加給了物業公司,這對物業公司來說不公平,即便是哪怕這個物業公司是地廠商自己的物業公司,那麼他們的財務也是相對獨立的。
對於一個物業公司來說,既然物業公司已經簽訂了相關的服務合同,已經開始為這個小區提供了相關的服務和建設和投資,那麼物業公司就會收取合法應該得到的相關物業費用。
至於提問者所說的,小區未建成(綠化及路面均未建好)所以雖然交房但是未入住。這個物業費的問題應該是業主跟地廠商去協商。因為向這樣的沒有達到入住條件的樓房,按理來說是可以協商由地廠商代交物業費的,原因簡單,因為是你們地產沒有建好相關設施,所以你們出錢。至於地產怎麼給你出錢那就得你們自己協商和爭取了。
新的小區,尤其是還沒有銷售完成的小區,只要是有物業公司入住,那麼就已經開始收取物業費了,只不過那些沒有交房交鑰匙的房屋,物業費是地產商給物業公司交的。
有很多業主不明白其中的關係,在交房的時候也沒有跟地產商協商這些事情,等要交物業費的時候才覺得,物業費不應該交,這個時候的物業公司也沒有啥辦法。因為你們沒有跟地產商爭取,本來該地廠商交的物業費,你沒有爭取,也沒有相關協議,那這個物業費只能你自己交了。因為小區的很多裝置,即便是你不在,也還是要維修和執行的。不過,確定長時間不入住的可以到物業辦理相關的空置房手續,在辦理完空置房手續後會有相關的費用減少的。
這個問題問的好,也是很多人不是很明白的問題。這裡我就跟大家說說這個問題。
其實在這個問題裡很多業主確忽視了一個更重要的一方,那就是地廠商。大家都把責任加給了物業公司,這對物業公司來說不公平,即便是哪怕這個物業公司是地廠商自己的物業公司,那麼他們的財務也是相對獨立的。
對於一個物業公司來說,既然物業公司已經簽訂了相關的服務合同,已經開始為這個小區提供了相關的服務和建設和投資,那麼物業公司就會收取合法應該得到的相關物業費用。
至於提問者所說的,小區未建成(綠化及路面均未建好)所以雖然交房但是未入住。這個物業費的問題應該是業主跟地廠商去協商。因為向這樣的沒有達到入住條件的樓房,按理來說是可以協商由地廠商代交物業費的,原因簡單,因為是你們地產沒有建好相關設施,所以你們出錢。至於地產怎麼給你出錢那就得你們自己協商和爭取了。
新的小區,尤其是還沒有銷售完成的小區,只要是有物業公司入住,那麼就已經開始收取物業費了,只不過那些沒有交房交鑰匙的房屋,物業費是地產商給物業公司交的。
有很多業主不明白其中的關係,在交房的時候也沒有跟地產商協商這些事情,等要交物業費的時候才覺得,物業費不應該交,這個時候的物業公司也沒有啥辦法。因為你們沒有跟地產商爭取,本來該地廠商交的物業費,你沒有爭取,也沒有相關協議,那這個物業費只能你自己交了。因為小區的很多裝置,即便是你不在,也還是要維修和執行的。不過,確定長時間不入住的可以到物業辦理相關的空置房手續,在辦理完空置房手續後會有相關的費用減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