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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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閻王辦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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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邯鄲老舅
公共場地車位不應出租,出租後車位就是車主的,就是空著別人也無權佔用,這樣就浪費了資源,目前維一的辦法就是是也主的車就讓進停滿為止,亂停下次不讓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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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繪夢中國
根據您的提問您是否在面臨著:
第一、物業將公共道路改為停車位。
第二、您的小區車位不足,停車難是物業與業主最大的矛盾。
如果是這樣這個問題需要分析您小區住戶有多少?車位有多少?車輛保有量有多少?
因為有車位的投訴物業小區內亂停車,沒有車位的投訴物業服務態度差,不讓進小區。
建議您分析一下,如果物業做法不合規可以向當地房管局物業科反映。
溫馨提示:如果大多數業主有車沒車位,建議透過徵求業主意見,按照合法合規程式,增設車位,建設和諧社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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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雲山霧繞28367771
這個問題的提出本身就存在問題。提出者是想解決停車難的問題,還是要如何針對物業管理關於停車位的問題進行討論?各類小區管理,因設施配套的繁簡程度、規模大小等不盡相同,採取的管理措施也各有差別。如果二者是因果關係那就應該抓住主要矛盾,解決關鍵問題,來化解相關問題。所以說,你問題的提出缺乏溝通感,卻隱隱的感覺到並不是衝著解決問題來的。因此,靠劇友們猜度很難回答完整你所提出的問題。還是不答為妙。
違法行為。物業管理無權買賣公共道路作停車位作為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收入。目前施行的出租地下或地面車位的收入也只能作為代收入帳,充撩業主物管費成本,年底公佈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