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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天湖浪客

    明朝兵制實行衛所制度,大的兵區叫衛,小的兵區叫所當時每一兵區,設在一個府裡的叫所,連著兩個府的叫衛。大約以五千六百人為一衛,一千一百二十八人為一所,一百一十二人為百戶所,外統于都司,內統於五軍都督府。遇出兵打仗,由朝廷派一個將軍,叫做總兵官,所帶的便是衛所軍隊。戰事結束,總兵官把兵權交出,軍隊迴歸衛所。平時衛所軍給田自養,國家不要他賦稅,這種制度還是同唐朝府兵制一樣。

    單論衛所制度,此不算得不好,而且明代也憑此建立了輝赫的武功,先後出現的明軍北伐,打垮了元朝殘兵,再有後來的萬曆三大役,打出了國威,後來國勢隆盛,顯得制度合理適用。

    不過明朝後期,國家承平幾百年了,四境太平,兵卒無仗可打、精神鬆懈。而且明後期恰逢全球變暖小週期,農業連年歉收,政府賦稅嚴重不足,無力供養大規模軍隊和開展大規模戰役。軍備廢弛,開啟武庫,裡面所藏兵器衣裝,不知已是若干年前做好存貯在那裡。拿出來,鐵也鏽了,縫的線也爛了。這也不能怪政府。

    軍備就是軍隊的最基本的物質條件,打仗打得是經濟、錢糧,物質條件配不上,單靠精神,哪能持久。所以武力方面,經過幾百年太平,終究逃脫不了封建社會的迴圈,一併衰落了。

  • 2 # 刻在心上的誓言

    明朝的兵役制度是“世襲軍戶制”,是朱元璋一手締造的。簡單而言,就是在社會上強制劃出一部分人,他們以及他們的子孫後代,世世代代必須當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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