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分鐘的比賽,大多數時候裁判的吹罰都是沒有太多爭議的,但是在最後時刻的幾次關鍵的判罰,還是讓很多人覺得不合理。
首先第一個一定要提到最後35秒,詹姆斯被杜蘭特撞倒,裁判改判的合理性。我看完慢鏡頭回放後,非常明確的可以說詹姆斯確實有阻擋犯規的嫌疑,因為他在最後身體接觸的那一下,身子沒有擺正,而是左邊的肩膀稍微的傾斜了一點點。賽後也有人猜測,為什麼如此有經驗的詹姆斯既然去造犯規,為什麼不把身子擺正?他們認為是詹姆斯此前右邊眼睛被格林捅傷,所以本能的有一個保護動作,所以右邊肩膀往後撤了一點。但隨後裁判決定要透過慢鏡頭回放,來做出判斷。最終他們作出來改判,認為杜蘭特沒有問題,詹姆斯阻擋犯規。
我不理解的是,按照NBA的回看制度,裁判根本沒有理由也沒權利去透過慢鏡頭回放來判定這個動作是否是進攻犯規。他們唯一合理的解釋是,要透過慢鏡頭回放判定詹姆斯是否踩到了合理衝撞區的線。但透過圖片就能看的出,詹姆斯有沒有踩線,大家一目瞭然,非常清楚,完全沒有必要透過慢鏡頭回放來確定。
在這樣重要的回合裡,裁判透過慢鏡頭回放進行改判,在NBA歷史上都實屬少見。
第二個我覺得比較有爭議的點在於加時賽最後時刻,湯普森對利文斯頓的犯規。裁判的處罰是否太嚴厲?這個動作也不算特別的明顯,也沒有特別的危險,也沒有對利文斯頓造成特別的傷害,而裁判直接給與了二級惡意犯規,驅逐出場。這樣的判罰,我覺得還是太過度了,最多也就給一個一級惡意犯規吧。
無論說什麼都沒用,比賽已經結束了,期待下一場吧…
48分鐘的比賽,大多數時候裁判的吹罰都是沒有太多爭議的,但是在最後時刻的幾次關鍵的判罰,還是讓很多人覺得不合理。
首先第一個一定要提到最後35秒,詹姆斯被杜蘭特撞倒,裁判改判的合理性。我看完慢鏡頭回放後,非常明確的可以說詹姆斯確實有阻擋犯規的嫌疑,因為他在最後身體接觸的那一下,身子沒有擺正,而是左邊的肩膀稍微的傾斜了一點點。賽後也有人猜測,為什麼如此有經驗的詹姆斯既然去造犯規,為什麼不把身子擺正?他們認為是詹姆斯此前右邊眼睛被格林捅傷,所以本能的有一個保護動作,所以右邊肩膀往後撤了一點。但隨後裁判決定要透過慢鏡頭回放,來做出判斷。最終他們作出來改判,認為杜蘭特沒有問題,詹姆斯阻擋犯規。
我不理解的是,按照NBA的回看制度,裁判根本沒有理由也沒權利去透過慢鏡頭回放來判定這個動作是否是進攻犯規。他們唯一合理的解釋是,要透過慢鏡頭回放判定詹姆斯是否踩到了合理衝撞區的線。但透過圖片就能看的出,詹姆斯有沒有踩線,大家一目瞭然,非常清楚,完全沒有必要透過慢鏡頭回放來確定。
在這樣重要的回合裡,裁判透過慢鏡頭回放進行改判,在NBA歷史上都實屬少見。
第二個我覺得比較有爭議的點在於加時賽最後時刻,湯普森對利文斯頓的犯規。裁判的處罰是否太嚴厲?這個動作也不算特別的明顯,也沒有特別的危險,也沒有對利文斯頓造成特別的傷害,而裁判直接給與了二級惡意犯規,驅逐出場。這樣的判罰,我覺得還是太過度了,最多也就給一個一級惡意犯規吧。
無論說什麼都沒用,比賽已經結束了,期待下一場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