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上午,在山東省樂陵市收費站,一輛汽車在經過時,後坐上的一名女子突然搖下車窗,扔出了一張帶有血跡的衛生紙,並在車子臨近啟動時,向收費員喊出救命的口型。經調查,車上倆人因為感情問題發生爭吵,楊某對朱某進行了毆打。到樂陵西收費口時,朱某比較害怕楊某有可能繼續打她,她搖下車窗對收費員發出求救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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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冠領民商事法律顧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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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時尚串珠2
在本月十四日的上午,山東省一收費站,一輛汽車在經過時,後座一名女子突然搖下車窗,扔出一張帶有血跡的衛生紙,並在近起動時,做出向工作人員救命的口形,聰明機智的收費人員,發現並及時報警,避免了一場繼續傷害,我們應該為收費站的工作人員點贊,這就是社會的正能量,經過調查訊問,這一男一女是戀愛關係,唉!這戀愛談的,簡質就是在用生命談,不合適和平分手,如果不是及時發現,事情不知道會發展到什麼地步,拘留罰款,能對這種人有什麼有效的教育呢?談戀愛就用暴力對自己的女友,這種男人如不修心養性,最好還是單身過一輩子好,這女孩應該知道如何保護自己,要不然父母把你養大很可能就要白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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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靜遙遠的星
現在還是男女朋友時,被暴打;那以後真成家在一起後,女的豈不是要用眼淚泡飯吃嗎?
即然相愛就好好的愛,不愛就和平的分開,何必相愛相殺呢?你真的忍心痛下重手打傷她;有一必有二,她為了保護自己不再受到傷害,選擇求助報警;看得出來,她真的特別怕你,而且不是一般的怕,已經由怕上升到了恐怖;
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都是成年人,沒必要為了嗩碎的小事,就打人,因為打根本解決不了問題,反而把自己弄得很狼狽;你若真心愛她,就好好對她;不愛,希望是和平分開。
即使雙方是男女朋友,男子的行為也肯定是違法的。如果對女子的毆打造成了輕傷以上,那男子的行為觸犯的是《刑法》,涉及的罪名是故意傷害罪。
目前的情況是警方依法對楊某做出行政拘留7天,並處罰款500元的行政處罰。
借用網友常說的一句話,這樣的男朋友不分手,留著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