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煤城飛t將
-
2 # 百佳律師法條規定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透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第五章(侵犯財產罪)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律師提醒在實踐中並不是任何一起刑事案件都可以進行刑事和解,“私了”往往針對的都是過失犯罪或犯罪情節較輕的犯罪。而且即使達成和解,也並不意味著就一定會免予刑事處罰。
除了上述公訴案件可以和解外,刑事自訴案件因其犯罪嫌疑人的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更低,而且需要受害人去法院起訴,法律雖未明確規定自訴案件可以達成和解,舉重以明輕,部分公訴案件都可以進行和解,自訴案件完全是可以“私了”的。
不可以,
但私了屬與被害人達成賠償協議,得到被害人諒解,可以實際刑期的百分之十至三十考慮從輕處罰。